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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
2020-03-27 13:10:39
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全名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简称国艺会)是中华民国政府捐助成立的艺术与文化类财团法人机构。财团法人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以下简称国艺会)成立于1996年1月,基金来源主要由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依据“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设置条例”捐助新台币陆拾亿元做为本金,另外透过民间捐助加强推动各项业务。国艺会成立的主要目的在于积极辅导、协助与营造有利于文化艺术工作者的展演环境,奖励文化艺术事业,以提升艺文水准。本基金会设有董事会,负责督导基金会的业务方向与经费运用,监事会则是负责稽核财务执行状况,确保所有基金与经费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使用。董、监事人选由主管机关文化部就文化艺术界人士、学者、专家和政府有关机关代表和各界社会人士中遴选,提请行政院院长审核聘任。国艺会最重要业务为赞助、奖励、培育、推动和辅导民间艺文工作者或团体,而国艺会支持的艺文活动类型涵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舞蹈、文化资产(包括民俗技艺)、视听媒体艺术以及艺文环境与发展等,并因应时代潮流,鼓励创新的、具突破性、实验性与新观念的各种艺文形式。整体而言,国艺会致力于建构一个反映艺文生态的补助机制,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以营造有利于文化艺术的工作环境,提升国内艺文水准。另设置国家文艺奖奖励对台湾文化艺术创意方面有特殊贡献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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