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禁欲主义
2020-03-15 22:21:17
禁欲是一种生活型态,其特征通常是对若干俗世欢愉的禁绝,以达至宗教上及灵性上的目标。基督宗教(特别是修道运动)及印度宗教(包括瑜伽)的教导,涉及到“意志—身体”转化的过程,此过程乃透过对身、言、意方面的控制。在某些宗教里,神职人员或其他的虔诚信徒,为了更接近神祇或悟得宇宙真理,而采取此类措施,尤其是性禁欲。基督宗教禁欲主义以圣奥古斯丁的学说最为出名,他尊崇理性,贬低情欲;又认为性欲会使人的理性失去自主权;更认为性冲动反应代表着人类犯罪,当有欲望时应该感到羞愧。所以有性欲是可耻的,是犯罪的。佛教认为,世界有五欲,而淫欲是其首要,正如《楞严经》说“淫心不除,尘不可出。”如果要脱离六道轮回趋入涅槃,必须断掉淫欲。故对于出家僧侣要求全断淫欲,称为“净行”,是一种善法,帮助从轮回中脱离而灭苦;不断五欲为“不净行”,是不善法,会让人深陷在轮回中。为了遮止五欲贪,除了节制淫欲,出家僧侣还有非常多的相关戒律,比如新鞋必须由他人穿几遍才能自己使用,新得布料不能用整块必须切割连缀制成袈裟方能使用,以此破除对衣鞋的执着心。甚至一日一餐或两餐,按律过午则不应食,化缘饮食不得挑剔,俱应接受,连对饮食的贪爱也要节制。在大乘佛教中,戒食肉荤同样很重要。沙弥十戒和八关斋戒中还包括不欣赏情歌艳舞和不涂香抹粉等。可以说,佛教的修行就是始于对五欲的厌离、禁断。而对在家居士而言,虽然不及出家人严格禁欲,但也需要恪守最基本的五条原则,即“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其中的“不邪淫”即不欲邪行,即允许在家居士进行常规夫妻生活,但不得以不正常、过度追求取乐甚至违背人伦、与非夫妻之人行淫。穆斯林不许接触有关猪的产品,不可以饮酒、赌博、嫖妓,甚至与非配偶的人性交。德国哲学家叔本华主张禁欲,他说:“欲望越强烈,越贪求我欲之满足的人,他所感到的痛苦也就更多更深。因为欲望经常附在他身上不断地啃噬他,使他的心灵充满苦恼。如此积久成习之后,一旦欲望的对象全部消失,他几乎便以看别人的痛苦为乐了。反之,一个否定求生意志的人,从外表看起来,他的确是贫穷、一无所有、既无欢乐亦无生趣的人,则心灵则是一片清澄,充满宁静和喜悦。他们不会被不安的生存冲动或欢天喜地的事情所驱策,因为这些都是强烈痛苦的先导。他们不贪图生之快乐,因为喜悦过后往往是接续苦恼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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