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浪漫主义音乐
2020-03-20 02:02:15
浪漫时期的音乐是维也纳古典乐派的延续和发展,是西方音乐史上的一种音乐风格或者一个时代。浪漫主义主要用于描述1830年—1850年间的文学创作,以及1820年—1900年间的音乐创作。浪漫派时期的音乐则可以从1813年E.T.A霍夫曼论述贝多芬的浪漫主义精神开始,到1914年勋伯格提出“不协和音的解放”为止。浪漫派时期的音乐比起之前的巴洛克时期以及古典时期的音乐更注重感情和形象的表现。相对来说看轻形式和结构。浪漫时期的音乐往往富于想象力,相当多的浪漫时期音乐受到非现实的文学作品的影响,而有着相当大的标题音乐成分。浪漫主义音乐强调多样性,发展和声的作用,对人物性格的特殊品质进行刻画,更多地运用转调手法和半音。贝多芬是浪漫主义音乐的先驱,浪漫主义歌剧的代表是瓦格纳,钢琴音乐的代表是李斯特。浪漫主义音乐体现了影响广泛和民族分化的倾向,在法国出现了柏辽兹,意大利的罗西尼,匈牙利的李斯特,波兰的肖邦和俄罗斯的柴可夫斯基。浪漫主义音乐在马勒和布拉姆斯时代式微。浪漫时期的音乐在晚期出现了更多不同的乐派,包括法国的印象乐派(德彪西、拉威尔)和欧洲各地的民族乐派(西贝流士、史麦塔纳、强力集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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