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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
2020-06-01 01:42:15

娼妓,又称妓女、婊子、窑姐,是一种以提供陪伴及娱乐(其目的可能包括肉体上的满足)为主的行业。传统上许多娼妓以奉客、陪客喝酒解苦、表演为主,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即“卖艺”不“卖身”的交际花;但由于娼妓业工作的演变,近代娼妓一词专指提供性服务的女性性工作者。妓女因工作内容社会地位低,可为中性用法或贬义词。

据史家研究,各大文明古国的娼妓都发源于宗教仪式。最早流行于古巴比伦,古巴比伦不同地位的女子,不管尊卑贵贱,都必须在神庙里当一段时间的庙妓,在神庙里贡献自己的贞操,以示对神的虔诚。中国殷商时期,也有一群类似“宗教卖淫”的女子,名字叫巫娼,她们借着与神灵相通的名义,通过妖艳的外表,能够魅惑男子。后来这些娼妓开始世俗化,变成以表演、陪侍客人为业。妓女也分有很多种,有的不一定提供性服务,有些是卖艺不卖身的艺妓或歌妓,专门为客人弹唱、献艺。唐代著名女诗人薛涛出身官宦世家,其父病亡,便身入乐籍,“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后来元稹、白居易、杜牧都是她的贵宾,日后被称为“校书”。时人王建有《寄蜀中薛涛校书》诗:“万里楼台女校书,琵琶花下闭门居,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全唐诗》收薛涛诗八十九首。宋朝文人柳永一生都在妓院巷里亲热唱和,大部分的词诞生在青楼笙歌艳舞、锦榻绣被之中,柳永晚年穷愁潦倒,在润州去世时一贫如洗,是他的歌妓姐妹们集资营葬。

近代以来的妓女仍有分等级,书寓是上海最高级的妓女,也叫词史、校书,长三是与书寓同等级的高级妓女,但不避讳性交易,晚清名妓李萍香出身望族,“工吟咏,擅书画……女红之余,兼攻词翰”。至于下等妓院的妓女为求生意,多当街拉客,许多文人碍于面子亦避之唯恐不及。清末战乱频仍,难民多避难租界,同治年间上海租界的妓院达千余家。妓女从业的原因大都是家境贫寒。妓院也有供应瓜果、茶水,称为“打茶围”,召妓侍座侑酒称“叫局”,打麻将称“碰和”。

清初著名文人袁枚、李宁等人都是妓院常客。俄罗斯文学家托尔斯泰年轻时常去妓院,他在1847年的日记记录“染上了淋病”,正在接受治疗,水银的副作用让他承受着说不出的痛苦。欧洲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Guy de Maupassant)也是妓院常客,他的小说〈泰利叶之家〉(La Maison Tellier)便是以妓院为题材,由于纵情声色,莫泊桑因此染上梅毒,导致脑病变疯狂,1893年在精神病院割喉了结一生。至于高级妓女接待客人也分等级,身份不高也进不了场子,若想一亲芳泽,可谓难上加难。高级妓女对象多为文人或权贵,但其身份仍受尽外界歧视,即便两厢有情,碍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也很难开花结果。也有从良的妓女最后因夫妻之间缺乏真实的情感,或沉溺于过往的纸醉金迷,而被迫返回妓业。“闭门羹”的典故则是来自于唐代名妓史凤,冯贽《云仙杂记》引《常新录》:“史凤,宣城妓也。待客以等差……下列不相见,以闭门羹待之。”

东亚传统娼妓由见习至正式娼妓的通过仪礼称为梳拢,本来是女性的成人礼笄礼的别称。对于娼妓来说,梳拢不但代表成年,还表示已经接受了足够的训练,可以正式接待客人,也常常包括出卖初夜。

近代至现代除了打正旗号卖淫的性工作者外,还有些女性从事陪侍工作,也属于广义的娼妓。例如伴舞的舞女、卡拉OK夜总会的伴唱、夜总会的坐台小姐等,这些娼妓未必会与客人发生性行为,但有些于陪侍时容许客人触摸身体。

一些地区的传统娼妓在现代社会仍尊循古法,作古装打扮卖艺表演,如日本的艺妓、朝鲜的妓生。但因培育与工作辛苦且客群有限,已愈来愈少女性愿意投身这类传统表演。

由于世界上多数社会的传统观念认为女性不应出卖肉体赚钱,因此娼妓这种需要与众多男性应酬、交流的行业,无论是否“卖身”,均被视为低下阶层,不受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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