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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声字
2020-04-20 1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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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书是由汉代的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的六种类型。六书说是最早的关于汉字构造的系统理论。汉字的形体构造分为内部结构和外形结构两部分。内部结构指汉字的构造方法,或称造字方法,传统叫做六书: 象形 指事 会意 形声 转注 假借 其中象形、指事是“造字法”,会意、形声是“组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中国字中,形声字占最多。

“六书”这一名称,最早见于《周礼》:“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由此可知六书学说的出现不会迟于战国末年。但“六书”指什么,《周礼》并无说明。

到了汉代,《汉书》首先谈到“六书”的具体名称:“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管国子,教之六书,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其后郑众、许慎都分别根据刘歆的学说,具体说明了“六书”的所指。潘重规指出:“班固汉书艺文志是用刘歆七略做底本的;汉志的说法,可能就是用七略的原文。郑众是郑兴的儿子,郑兴是刘歆的学生;许慎是贾逵的学生,贾逵的父亲贾徽也是刘歆的学生,所以许的说法也都是本于刘歆的。”。其后许慎约于公元120年编著《说文解字》,为知名的汉字结构说明书。不过由于许慎并不知道甲骨文,他的分析基于小篆,因此并非一定正确无误。尽管如此,并无后续作品在宽度方面取而代之,因此《说文解字》对当今词源学研究仍有重要性。

通过象形及指事两个原理构造出来的汉字,称作“文”,通过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构造出来的汉字,称作“字”(即使此单词当今一般用来指任何字形的汉字)。在此四个原理中,会意及形声从简易部分构作汉字。

许慎《说文解字序》:“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徐富昌译文:“第二叫象形,象形的含义是:用画画的办法画出那个物体,笔画的波势曲折同自然物的态势相一致,日月二字即属此例。”

文字起源之一为图画,文字创始之初,有图画文字的过渡,也就是:象形是图画文字的遗留与发展,也就是把符号所代语素意义或词语意义所指涉的事物的视觉化形状描画出来的构形方法。视觉化图形,是象形的特征。

《说文解字》:“日,实也。太阳之精不亏。从囗一。象形。”“月,阙也。大阴之精。象形。”

梁东汉:“象形就是象实物之形,就是把客观事物的形体描写出来”,潘重规:“象形字是描画具体的事物的形状”,定义中的“实物”、“具体的事物”,只是指象形字的构意,不是指象形字所代表语素或词语的意义。

例如“大”是象形字,“大”描画了一个把四肢尽量伸展的人的外形,此具体事物是文字的构意,但“大”所纪录的词语的意义〈大〉却不是什么具体的实物大,而是抽象的概念。

因此,“视觉化符号”是象形最突出的特征,对于一些具体事物──特别是自然界事物,如动物、日月星云等,视觉化符号的构形义与这符号所纪录的词义之间,十分接近,但视觉化符号的构形义只是词义的一些实(instance),如果把视觉化符号的构形义当成词义,会把词义理解得太狭窄而生错误。

《说文解字.序》:“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一般学者把指事字分为两大类:“纯粹符号性质的指事字”和“在象形基础上增加指事符号的指事字”,如《说文解字》“上,高也。此古文上。指事也。”“下,底也。指事。”便是纯粹符号性质的指事字。

潘重规称“指事字是用符号表示抽象的事物”,这个定义不准确,例如象形字如“大”是“用符号表示抽象的事物”。

其实早有质疑:“视而可识则近于象形,察而见意则近于会意”,唐兰甚至认为索性取消象形与指事的分别:“(指事字中)这种记号引用到文字里,它们所取的也是图画文字的形式,所以依然是图画文字的一类,也就是象形文字。”

然而,所谓纯符号性质,或者在象形上加上纯符号,其实都可以看作有形象性质。例如:“|”、“||”、“|||”等,其实是古人用算筹表示数的形象,因此,一般认为这些是纯指事字,但唐兰却认为是象形字。又如《说文解字》:“凶,恶也,象地穿交陷其中也。”乃象陷阱之形,其中的X代表跌入陷阱中的事物,也很具象。

周秉钧提出“象形和指事的界限,是学习六书的难点。遇夫先生说:指事一书,前儒颇多误解,而近代之王筠尤甚。王氏何以致误?以彼于指事之事谓就字义而言,不知其当就字形言也。例如齐字以禾之等表齐,飞字以鸟之举表飞,皆象形字也。而王氏曰齐、飞皆全体指事。因齐、飞二字皆表动作,于文法为动字故以为指事。是据本字之字义定指事,非以字形定之也。……总括言之,指事乃就字形为说,非就字义为言也。究极言之,指事之事乃符号也。符号与图画不同,故指事与象形别也。符号与义训无关,故指事与文法不能相合也。”

因此,抽象或形象都不是指事的特征,指事字的特征是用上了没有任何肖象性质或记音性质的完全任意的标记符号。

对指事字来说,符号与词义之间,与肖似性无关,这也是汉字不全是表意文字的很有力的证据。

注释:

许慎:“会意者,比类合宜,以见指㧑(同“挥”),武信是也。”

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

有部分汉字,会同时兼有会意和形声的特点。例如“功”字,即可视为以“力”和“工”会意。这类字称为会意兼形声字。

许慎:“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在构形上,形声字的结构很简单,汉字是由表义(不必准确)的“形符”(或称“意符”、“义符”),加上表音(不必准确)的“声符”,所构成的。

汉字是语素文字,语素是音义结合的最小单位,形声的构形因此是根据音节和语义以构造文字。

形声字形符表构意,声符表声,似乎清楚明白;然而,极多形声字,声符同时兼有意符的作用,形声与会意(甚至象形)不分。

以“趾”为例,从足,止声。但是,止,甲骨文作止,象脚掌上脚趾之形,因此,“止”不但是声符,也是象形的形符,趾,既是从足止声的形声字,更是从足从止的合体象形字。

这种声符表义,或者既形声又会意的汉字极多。这种现象,宋人王圣美称之为“右文说”,清人段玉裁称为“形声兼会意”。

李孝定:“文字起源于图画,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俱备了形和意,一旦与语言相接合,赋予了图画以语言的音,于是俱备了形、音、义等构成文字的三要件,便成为原始的象形文字,这是属于表形阶段;指事已属表意文字,它本身是从表形过渡到表意意阶段的中间产物;会意自然是表意文字的主体,它是以象形为基础而产生的;假借则已进入了表音阶段,而且只有它才是纯粹的表音文字,形声字则是了它的启示才产生的;但形声字一旦产生,立即令所有造字方法失去光彩,它不但成为表音文字的主流,也成为所有文字的主流,后世新增的文字,几乎全是形声的天下,汉字的结构,已完全成熟,无须采用其他的方法了。”

裘锡圭:‘最早的形声字不是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组成,而是通过在假借字上加注意符或在表意字上加注音符而产生的。就是在形声字大量出现之后,直接用意符和音符组成形声字,如清末以来为了翻译西洋自然科学,特别是化学上的某些专门名词,而造“锌”、“镭”、铀’等形字的情况,仍是不多见的。’

刘学伦也说:“我们如果将运用转注、假借方法所产生的形声字,从形声字中剔除,那么真正运用形声造字方法所产生的形声字,实际上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多。”

王宁 《汉字构形讲座》:“从早期声字的来源看,它们不但不是表音性的产物,而且明显是汉字顽强坚持表意性的结构。用加声符来强化象形文字的方法之所以很快就不再使用是因为这种做法没有增加信息,与表意文字的性质不相适应。而其他几类形声增加的都是意义信息,声符是因为加义符被动转化而成的。所以,形声字是以义符为纲的。当形声字的声义结合的格局形成后,也有一些字是由一个义符和一个音符合成的,这种形声字也是以义符为纲的,以音符作为区别作用的。”

许慎在《说文解字序》指出:“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转注有不同的解释:一是“形转”,二是“义转”,三是“音转”。由于许慎对于转注的定义简单,《说文》九千余字中亦未指出哪些是转注之字例,后世对转注之确切意义莫衷一是,至今无定论。

形转即同一部首的字,是同一组转注字。 清人如曹仁虎、江声、许瀚、黄以周、叶德辉等皆强调许慎所言的“建类一首”乃指同一部首,其中江声之说,是当时最为有力的。 至于未强调同部,只是近于同部的,有下列各家:

为整理转注之说,今学者多以“同一部首”解释“建类一首”,是为转注正例。而不同部首者,亦得为转注,是为转注变例。向夏《说文解字叙讲疏》就指出同部首并不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转注字也有不同部首的,例如:“史”、“书”二字。“史”、“书”是同义词,皆言记事;“史”字上古属之部,“书”字属鱼部,之鱼合韵,《诗》中五见:“史”、“书”显然属一对转注字。唯“史”属说文解字三篇下史部,“书”属说文解字三篇下聿部,部首是不同的。 梁东汉批评形转说一派合建类一首,但不能解释同意相受。因为同形不一定同义,相反,同一个义符的字它们极大多数意义都不相同。 唐兰《中国文字学》强调转注是以形符作主体。向夏按同源词都是以语音联系为条件的,而转注既属同义词,语音联系更是必要条件。唐氏强调建类一首的形符,而看轻语音的联系,似欠周全。 以上“形转说”,只解释了“建类一首”。

义转即同义的字,是同一组转注字。 清戴震释转注,强调“转相为注,互相为训,古今语也”,转注亦即互训。

以上“义转说”,只解释了“同意相授”。

音转即声音相近(如同韵部、双声、阴阳对转、旁转之类)的同义字,是同一组转注字。 转注最流通的定义出自章太炎《国故论衡·转注假借说》:“盖字者孳乳而寖多。字之未造,语言先之矣。以文字代语言,各循其声。方语有殊,名义一也。其音或双声相转,叠韵相迆,此为更制一字。此所谓转注也。何谓建类一首,首者,今所谓语基。考老同在幽部,其义相互容受,其音小变,按形体成枝别,审语言同本株,虽制殊文,其实公族也。” 因此,转注字形体不同(但通常有些相同部件),读音有别(但声、韵、调通常有点关系),而字义相通。

事实上,自明赵宦光至清曹仁虎、王鸣盛、叶德辉、饶炯、刘大白等著以“声近”为转注之一大特征。转注一般为形声字,梁东汉《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便提出转注字有两类,一类是象形符号加注音符号而成的,另一类是由形声字改换音符而成的。转注字和形声字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采用的也是标音的一形一声的结构方式。梁东汉甚至大胆地指出所有转注字都是形声字,而形声字不一定是转注字。李孝定亦云:“转注字也是表音文字,它本身原就是形声字,不过是为了特殊目的,所造的一小撮形声字而已。”而文中所谓的“特殊目的”,即“古今音殊、和方言音殊,而用形声造字法造出来的区别字”。 向夏就梁东汉《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提出的两类转注字加以举例。由象形字加注音符号而构成的转注字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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