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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纪事本末
2020-04-03 09:18:23

《明史纪事本末》,清代谷应泰(1620年-1690年)著。

顺治十三年(1656年)谷应泰官至浙江学政,于其间编撰此书,这本书是在官修《明史稿》、《明史》之前完成,属于私人著述。大量参考张岱《石匮书》、谈迁《国榷》、高岱《鸿猷录》、范景文《昭代武功编》、蒋棻《明史纪事》等私家著作,又广纳博采,聘有张岱、徐倬、张子坛等参与编撰,至顺治十五年(1658年)冬成书,并请国史院大学士傅以礼作序。十七年即遭到御史董文骥的弹劾,清世祖在南苑召见董文骥,并下令检核原书。后以无罪论处。

书中记载始于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朱元璋起兵,迄于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入北京。选定八十个历史事件或专题,按时间顺序排列,记述其事件始末,每卷多则数千百万言。并附有作者“谷应泰曰”的史论,采骈偶文体。此书详于政治,略于经济、文化、制度,对于山东唐赛儿起义、郧阳起义、浙闽矿工起义皆有记载。其书多摭拾野纪稗乘,讹误与疏漏之处甚多,甚至说法前后矛盾,如《江陵柄政》一文,肯定张居正之功,说他“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核名实,清邮传,核地亩,一时治绩炳然”;但在史论部分,却说他是“倾危峭刻,忘生背死之徒”。但因成书较早,综合多种明代史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排比纂次,详略得中,首尾秩然,于一代事实极为淹贯。”至今仍是“明史研究不可或缺的史籍之一”。后来彭孙贻又撰《明史纪事本末补编》五卷,倪在田《续明史纪事本末》,可补原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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