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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正式语文
2020-05-04 19:12:16

联合国正式语文有6种,用于联合国会议,联合国所有正式文件皆以这6种语文书写。以拉丁字母顺序排列分别为:

这些语言在联合国各个机构的会议上使用,特别是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第51条),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议事规则》第41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每个代表都可以说六种语言中的任何一种,也可以说任何一种语言,并提供六种正式语言中的一种的解释。联合国通过联合国口译处提供从正式语文到其他五种正式语文的同声传译。

六种正式语言也用于散发正式文件。通常,六种语言中的每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权威性。

联合国秘书处使用两种工作语言:英语和法语。

联合国因过于依赖英语而对其他五种正式语言的依赖不足而受到批评。西班牙语成员国于2001年正式提请秘书长注意这一点。秘书长科菲·安南随后回应说,在目前的预算限制内无法实现六种正式语文的完全对等,但他仍然非常重视改善语言平衡。2008年和2009年,大会决议敦促秘书处尊重六种正式语文的均等,特别是在传播新闻方面。

2007年6月8日,关于联合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决议,大会强调“联合国六种正式语文的平等至为重要”,并要求秘书长“确保空缺公告明确指出需要使用秘书处的两种工作语言,除非该职位的职能需要特定的工作语言。”

秘书长关于多种语文的最新报告于2010年10月4日发表。作为回应,大会于2011年7月19日通过了关于多种语文的第A / RES / 65/311号决议,呼吁秘书长再次确保所有六种正式语文均享有同等有利的工作条件和资源。 该决议关切地注意到,联合国网站的多语种发展速度比预期的要慢得多。

联合国使用的六种正式语文是地球上28亿人口的第一或第二种语言,不到世界人口的一半。六种语言是世界上一半以上国家(约一百个)的官方语言。

1945年的组成文件《联合国宪章》没有明确规定联合国的正式语文。 《宪章》以五种语言(中文,法文,俄文,英文和西班牙文)制定,并规定(第111条)这五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946年,联合国大会第一届会议通过了议事规则,规定了适用于“除国际法院以外的联合国所有机关”的语言,规定了五种正式语文和两种工作语文(英语和法语)。

次年,大会第二届会议通过了永久性议事规则,第173(II)号决议。这些与语言有关的规则的一部分与1946年的规则密切相关,只是1947年的规则并不旨在适用于联合国其他机构,仅适用于大会。

同时,正在提议将英语和法语之外的西班牙语作为第三种工作语言。 1948年12月11日通过的第262(III)号决议通过了该决议。

1968年,增加了俄语作为大会的工作语言,以便在大会的五种正式语言中,有四种(除中文外)都在工作。

1973年,大会将中文作为工作语言,并将阿拉伯语作为大会的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因此,所有六种正式语言也是工作语言。阿拉伯语被指定为“大会及其主要委员会”的正式工作语言,而其他五种语言在大会所有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而不仅仅是主要委员会)中均具有地位。联合国的阿拉伯成员国已同意为执行该决议支付三年的费用。

1980年,大会摆脱了最后的区别,从1982年1月1日起,将阿拉伯语作为其所有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的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与此同时,大会要求安全理事会将阿拉伯语纳入其正式语文。和工作语言,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应在1983年1月1日之前将阿拉伯语纳入其正式语言。

截至1983年,安全理事会(像大会一样)认可了六种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

在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中,截至1992年,有六种正式语言(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其中三种是工作语言(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后来,阿拉伯文,中文和俄文在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中被添加为工作语言。

2010年,联合国新闻部宣布全年开展六个“语言日”活动,每个正式语文一个,旨在庆祝语言多样性和了解跨文化交流的重要性。这些日子及其历史意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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