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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20-04-29 06:21: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应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本届任期五年,从2018年开始,预计至2023年结束。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至3月20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共有十项议程: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5日至3月15日在北京召开。大会共有八项议程: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原定于2020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但因应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集中力量应对疫情,以及避免因庞大人群连续聚集在人民大会堂与其他会场对疫情防控带来的重大压力,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于2020年2月24日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以推迟该次会议的召开时间,此前路透社、共同社引述5名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大陆已经在研究该次会议延迟召开一事。最终在2020年2月24日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决定,适当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这是自1995年形成每年3月3日、5日开会的惯例以来首次延期,也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因公共卫生事件延期。

根据路透社援引参与筹备工作的消息人士表示,中国大陆暂定计划在4月底或5月初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但是国务院新闻办及人大常委会新闻部门并未给予回复,《星岛日报》获悉会期也将会缩短十天。

为了确保两会顺利召开,2020年3月23日起所有到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均须从天津、石家庄、呼和浩特、上海浦东等十二个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旅客检疫符合条件并办理入境手续后,方可搭乘原航班入京。

根据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做出的决定,预计大会共有八项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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