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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
2020-04-15 19:51:06

马来统治者(马来语:Raja-raja Melayu,直译“马来诸王”)是指马来西亚九位世袭君主。统治者的尊称是殿下(Duli Yang Maha Mulia, DYMM),即英语称谓的“His Royal Highness”。他们同时也是“州元首”(Yang di-Pertuan Negeri)。

马来西亚是个实施君主立宪制的联邦国家,政治体制是基于西敏寺制度。在马来西亚的十三个州属,其中九个州属宪制的元首是马来君主,这九个州属被称为“马来州属”(Negeri-negeri Melayu)。九个州属的宪法限制衹有拥有王室血统的男性穆斯林才有继承为君主的资格,其中七个州属是实施长子继承制,分别是吉打、吉兰丹、柔佛、玻璃市、彭亨、雪兰莪和登嘉楼;在霹雳,则是实施兄终弟及制;在森美兰实施的是选举君主制,君主是由四位酋长从王室的男性成员中选出。吉打、吉兰丹、柔佛、霹雳、彭亨、雪兰莪和登嘉楼君主的头衔是苏丹;玻璃市君主的头衔是拉惹;以及森美兰君主的头衔是严端。

统治者的主要职能是委任立法议会议长(Yang di-Pertua)、行政议会州务大臣(Menteri Besar),并根据州务大臣的建议委任行政议会的行政议员;他也是有关州属的伊斯兰教领袖,有权委任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的主席,以及执掌教法的穆夫提;并根据荣誉制度法令授予勋章和册封荣誉头衔。九位马来君主是统治者理事会的成员,轮流出任最高元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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