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美国医疗卫生改革历史
2020-06-10 04:00:58

自 20 世纪初期开始,美国医疗卫生改革历史已经跨越许多年,医疗改革一直是政治辩论中的一个主题。最近改革仍然是一个活跃的政治议题。两位主要总统候选人在 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和 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中均提出替代性改革建议

1798年 7月 16日,总统约翰·亚当斯签署第一部联邦公共卫生法,“一项救助患病和残疾海员的法案”。这法案评估美国港口每位船员每月要缴纳 20美分。这是美国第一个预付费用的医疗卫生计划。这些钱被用来照顾患病的海员,还有建造海员医院。这个法案责成财政部建立海洋医院服务处。 1802年,海洋医院在波士顿,新港 (罗得岛州),诺福克 (维吉尼亚州),和查尔斯顿 (南卡罗来纳州)提供服务,在其他港口则透过签约医院提供服务。

联邦层级的另一项最早的医卫生健建议是在 1854年的 “提供福利予贫困精神失常者法案(英语:Bill for the Benefit of the Indigent Insane)” 法案,这个法案由联邦捐赠土地予各州,为贫困精神失常者,失明者和听障者建立庇护所。这项法案是由行动主义者多萝西娅·迪克斯(英语:Dorothea Dix)所提出,并在国会两院通过,但遭到总统富兰克林·皮尔斯的否决。皮尔斯辩称,联邦政府不用在社会福利上花费心力,他说这是各州该负的责任。美国南北战争之后,联邦政府在南方建立了第一个医疗体系,称为自由民局(英语:Freedmen's Bureau)。政府建造 40家医院,雇用了 120多位医生,为超过 100万名病残和垂死的之前奴隶(即 Freedmen,自由民)提供治疗。医院存在的历史很短,从 1865年一直持续到 1870年。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弗里德曼医院一直运转到 19世纪后期,成为霍华德大学的一部分(后改称霍华德大学医院(英语:Howard University Hospital),迄今)。下一个重大举措是发生在 1930年代]背景下的罗斯福新政立法中。

在 20世纪的前 10-15年中,进步主义当时正影响欧洲和美国。 许多欧洲国家当时正通过第一批社会福利法案,并成为政府所主导强制性的,或者自愿性但有补贴的医疗卫生计划的基础。 当时英国通过《1911年国家保险法(英语:National Insurance Act of 1911)》,这个法案提供医疗服务,并在工人生病时将损失的工资给予部分补助。但是,这法案不包括工人的配偶或家属。早在 1912年,当时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他 1912年进步党(英语:Progressive Party (United States, 1912))党纲的第15条,曾模糊的呼吁过创建一个全国医疗服务。

但是,罗斯福和他的反对者都没有详细讨论医疗卫生计划,罗斯福在这场选举中输给伍德罗·威尔逊。 美国历史上独特的政府分权概念,有限的政府,以及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都是对强制性,政府经营保险概念有所怀疑的可能解释。 美国医学会(AMA)也强烈反对这种想法, 将这想法挂上“社会化医疗卫生(英语:Socialized medicine)”的标签。此外,许多美国城市工人已经可以经由雇主设立的疾病基金来得到疾病保险。早期,透过雇主购买的工业疾病保险,是当前美国医疗卫生体系中具有影响力的一种经济根源。 这些 19世纪末和 20世纪初的疾病保险计划通常对工人而言并不昂贵:他们的规模小,而且是地方性,行政管理费用不高,并且由于购买保险的人都是同一家公司的雇员,因此那些已经生病的人是无法加入的。 透过雇主设立的疾病基金的存在,可能导致虽然在英国和欧洲其他地区正朝着社会化计划(譬如说英国的1911年国保民险法(英语:National Insurance Act 1911))迈进的同时,政府主导的保险思想在美国却不能建立的原因。 因此,在 20世纪初,美国人习惯于将保险与雇主联系起来,这为1930年代开始由第三方提供医疗保险打下基础。

随着大萧条来临,越来越多的人负担不起医疗服务。 1933年,当时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要求伊西多尔·福尔克(Esidore Falk)和埃德加·西登勒格(英语:Edgar Sydenstricter)协助起草罗斯福悬而未决的美国社会安全保险条款,包括公共提供经费的医疗卫生(英语:publicly funded health care)计划。这些改革提议遭到美国医学会,以及学会的各州和地方附属机构的攻击,称其为“强制性医疗保险”。罗斯福最终在 1935年从法案中删除医疗卫生条款。在 1930年代后的几十年中,对于有组织的医学界来反对全民医疗卫生的恐惧成为标准的现象。

在这一段期间,各个医院开始提供自己的医疗保险计划,其中第一个计划成为日后的 Blue Cross(蓝十字)。 医院团体和医师团体(即 Blue Shield(蓝盾))很快就开始向雇主出售团体医疗保险单,然后由雇主将其提供给雇员,并收集保费。在 1940年代,国会通过支持新的第三方医疗保险公司的立法。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实业家亨利·约翰·凯萨采用一种方式,他与医生签订合同,避过传统的按医疗服务次数收费制度,让医生为他旗下所有在美国西岸上下的工地雇员做全面医疗服务。 战争结束后,他将这个非营利组织的医疗计划,以凯撒恒久(英语:Kaiser Permanente) 之名对公众开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联邦政府实施工资和价格控制。雇主为了能够继续吸引和留住员工,而不违反这些控制规定,他们向员工提供并赞助医疗保险以代替支付额外的薪水。这是第三方支付者系统的滥觞,这个系统开始取代直接的自付医疗费用。

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总统哈里·S·杜鲁门在 1949年呼吁将全民医疗卫生作为其公平交易政见的一部分,但强烈的反对意见让’’公平交易’’中这一全民医疗卫生的部分被迫删除。但是,在1946年有《国家精神卫生法(英语:National Mental Health Act)》通过,《医院调查和兴建法(英语:Hospital Survey and Construction Act)》(另称《希尔伯顿法》)也获得通过。 1951年,美国国税局宣布,由雇主支付的团体保费是可抵税的商业费用, 从而巩固第三方的医疗保险公司,成为美国医疗卫生保险主要提供者的地位。

在 1960年代和 1970年代初的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时代,舆论重点转向没有保险的问题,尤其是老年且没保险者的问题。由于老年照顾总有一天会影响到任何一个人,因此支持医疗改革的人能避免被贴上 “社会化医疗卫生” 的标签,因为社会化医疗卫生被认为是与共产主义有联系的肮脏字眼。 林登·詹森(Lyndon B. Johnson)于1964年当选总统后,就为 1965年联邦医疗保险和联邦医疗补助(英语:Medicaid)计划打下通过的基础。

然而,詹森的计划并非没有反对意见。 “反对者,特别是美国医学会和保险公司,他们反对詹森政府的提议,理由是它是强制性的,代表的是社会化医疗卫生,会降低护理品质,而且是'非美国式的'。” 虽然有这样的观点,詹森总统在 1965年 7月 30日签署《1965年社会保障修正案(英语:Social Security Amendments of 1965)》为法律后,联邦医疗保险仍被制定成功。 联邦医疗保险是由美国政府管理的一项社会保险计划,目的是为 65岁及以上,或符合其他特殊条件的人们,提供医疗保险。

1970年,有三项关于由工资税和联邦总收入提供经费的单一支付者医疗卫生系统的提案,在美国国会中被提出。 1970年 2月,国会代表玛莎·格里菲思(英语:Martha Griffiths)(民主党-密歇根州)提出一项由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AFL–CIO)制定的全国医疗保险法案,投保者不需分担任何费用。 1970年 4月,参议员雅各布·贾维茨(英语:Jacob Javits)(共和党-纽约州)提出一项法案(与州长纳尔逊·洛克菲勒(共和党-纽约州)和前詹森政府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长威尔伯·科恩(英语:Wilbur Cohen)协商后所制定),将联邦医疗保险扩展到涵盖所有人 - 保留现有的医疗保险费用分摊和承保范围 。 1970年 8月,参议员泰德·肯尼迪(民主党-马萨诸塞州)提出一项由两党共同组成的国民医疗保险法案,这个法案是和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英语:United Auto Workers)(UAW)主席沃尔特·路则成立的国民医疗保险委员会共同制定,投保者不分摊任何费用,次月由国会代表詹姆斯·科曼(英语:James Corman)(民主党-加州)在众议院中提出。 1970年 9月,参议院劳动和福利委员会(英语:United States Senate Committee on Health, Education, Labor, and Pensions)举行了二十年来有关国民医疗保险的第一次国会听证会。

1971年 1月,泰德·肯尼迪开始担任参议院劳动和福利委员会健康小组委员会主席,前后有十年,并提出一项经和解的两党肯尼迪-格里菲思法案,提议全民医疗卫生保险。 1971年 2月,总统理查·尼克森提出了更为有限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要求雇主自愿提供私人医疗保险,前提是员工自愿支付 25%的保费,为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穷人提供联邦医疗补助,以及对健康维护组织(英语: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s)( HMOs)的支持。 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和参议院财政委员会(英语:Senate Finance Committee)于 1971年举行关于国民医疗保险的听证会,但是没有法案得到委员会主席,众议员威尔伯·米尔斯(英语:Wilbur Mills)(民主党-阿肯色州),或参议员拉塞尔·朗(民主党-洛杉矶)的支持。

1972年 10月,尼克森签署《1972年社会保障修正案(英语:Social Security Amendments of 1972)》,将医疗保险扩大包括 65岁以下,有严重残疾超过两年,或患有肾功能衰竭的人,并将联邦医疗保险 A部分的工资税从 1.1%逐步提高,到 1986年成为 1.45%。 1972年 11月,尼克森以压倒性优势,击败美国历史上唯一未获 AFL-CIO 认可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 - 参议员乔治·麦戈文(民主党-南达科他州),后者是肯尼迪-格里菲思法案的共同发起人,但在他的竞选活动中并未将国民医疗保险视为主要议题。

1973年 10月,参议员拉塞尔·朗(民主党-路易斯安那州)和参议员亚伯拉罕·鲁比科夫(民主党-康乃狄克州)提出一项两党法案,为缴工资税投保的工人和医疗保险受益人提供灾难性的医疗保险,并扩大由联邦提供医疗补助的范围,扩大到无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穷人。 1974年 2月,尼克森提出一项涵盖更广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如果雇员自愿支付保险费的 25%,雇主被强制要求为雇员提供私人医疗保险;并以收入为基础计算保险费和费用分摊的国营健康保险计划,来取代联邦医疗补助;以新的联邦保险计划来取代联邦医疗保险 - 取消住院天数限制,加入以收入为基础的自付费用限制,还有增加门诊处方药覆盖率。1974年 4月,参议员肯尼迪和众议员威布尔·米斯(英语:Wilbur Mills)提出一项近乎全民健康保险法案,包含的福利与扩大后的尼克森计划相同,但雇主和雇员经过支付工资税强制参与,成本分担较低。这两项计划都受到劳工,消费者组织,和老年人组织的批评,因为他们的成本分担很重。

1974年 8月,尼克森辞职,总统杰拉尔德·福特要求进行医疗保险改革之后,众议员威布尔·米斯(英语:Wilbur Mills)(民主党-阿肯色州)试图根据尼克森的计划推进折衷方案,但雇主和雇员必须透过购买私人医疗保险强制性参与,而灾难性医疗保险由工资税来负担,但在无法获得超过 13-12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多数支持他的妥协计划时而放弃。 1974年 12月,威布尔·米斯辞去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的主席一职,并由众议员阿尔伯特·乌尔曼(英语:Al Ullman)(民主党-俄勒冈州)继任,他反对工资税和运用一般联邦收入为国民健康保险提供经费。

1975年 1月,在碰到自大萧条以来的四十年中最严重的1993-1975经济衰退(英语:1973–1975 recession)时,福特总统表示他将否决任何医疗保险改革, 肯尼迪则回头支持他当初的全民医疗卫生保险法案。 1975年 4月,美国医学会有三分之一的赞助者在 1974年 11月的选举之后退出, 美国医学会用类似于尼克森 1974年雇主强制加入计划的取代了他们的 “ Medicredit” 计划。 1976年 1月,福特提议在联邦医疗保险中增加灾难性保险,但要增加费用分担。 1976年 4月,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吉米·卡特(Jimmy Carter)提出了医疗卫生改革,其中包括肯尼迪的全民国民医疗卫生保险法案的重要特点。1977年 12月,卡特总统告诉肯尼迪,必须将他的法案修改,以保留私人保险公司的重要功能,尽量减少联邦支出(排除包括利用工资税提供保险经费),并且逐步进行,以免干扰联邦预算的平衡。 肯尼迪和劳动组织表示妥协并做出了被要求的更改,但在1978年 7月,当卡特不再致力制定有固定时间表逐步实施全面保险的单一法案时,肯尼迪与卡特总统分道扬镳。1979年 5月,肯尼迪提出一项新的两党制的全民医疗卫生保险法案 - 选择由联邦监管的,互相有竞争性的私人医疗保险计划,采用强制雇主和个人根据个人收入计算保费来提供经费,没有费用分担,由政府支付保费给私人保险公司,来取代联邦医疗补助,并通过增加处方药覆盖面,以及消除保费和费用分担来增强联邦医疗保险的福利。 1979年 6月,卡特总统提出更为有限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 - 雇主被要求提供灾难性的私人医疗保险,孕妇和婴儿受到涵盖,但无需分担费用;联邦政府负担医疗补助,扩大涵盖到没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非常贫困的人;以及透过增加灾难性的涵盖来加强联邦医疗保险。 1979年 11月,拉塞尔·朗领导参议院财政委员会的两党保守派多数,支持要求雇主提供仅有灾难性的私人医疗保险这一项,并利用增加灾难性保险的覆盖范围来增强联邦医疗保险,他在1980年 5月,因为经济状况恶化,预算受限,而放弃这项提案。

1985年《1985年统一综合预算调节法(英语:Consolidated Omnibus Budget Reconciliation Act of 1985)》(COBRA)将 1974年《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英语: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 of 1974)》(ERISA)修订,让一些雇员在离职后能够继续获得医疗保险的涵盖。

另请参阅:医疗保障巴士快线(英语:Health Security Express)医疗改革是当时的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所领导的总统比尔·克林顿政府的关切重点。1993年克林顿医疗卫生计划(英语:1993 Clinton health care plan)包括强制性加入医疗保险计划,提供补贴以保证所有收入阶层都能负担,以及在每个州建立医疗联盟。因此,可确保每个公民或永久居民都能获得医疗卫生服务。这个法案遭到威廉·克里斯托尔(英语:William Kristol)所领导的共和党人的严厉批评,他对民主党的医疗法案将 “重振……民主党作为中产阶级利益慷慨保护者的声誉。对共和党透过限制政府规模,来捍卫中产阶级的主张给予惩罚性打击。” 这个法案未能成为法律。1994年 7月底,“医疗保障巴士快线” 在多辆载有克林顿总统国家医疗改革支持者的巴士上做越野旅行。在每个站点,巴士上的乘客会谈论他们个人经历,医疗卫生的灾难,以及为什么他们认为所有美国人都需要医疗保险。

2000年,美国医疗保险协会(英语: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America)(HIAA)与美国家庭协会(英语:Families USA),加上美国医院协会(英语:American Hospital Association)(AHA)共同提出一项名为 “奇怪的床友(strange bedfellows)” 提案,以寻求为没有保险覆盖的人,寻求共同点来提供医疗保险。2001年,国会对《患者权利法案(英语:Patients' Bill of Rights)》进行过辩论,这个法案将为患者提供有关其医疗卫生明确的权利清单。这项做法实质上是从《消费者权利法案(英语:Consumers' Bill of Rights)》吸收到的一些想法,并将其应用于医疗卫生领域。这样做的目的是透过保持医疗卫生行业中完整的流程,来确保提供给所有患者的护理品质。 以这种将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的做法被证明是颇具启发性。但实际的情况是,包括美国医学协会和制药行业在内的许多利益集团都强烈反对这项国会议案。Basically, providing emergency medical care to anyone, regardless of health insurance status, as well as the right of a patient to hold their health plan accountable for any and all harm done proved to be the biggest stumbling blocks for this bill. As a result of this intense opposition, the Patients' Bill of Rights initiative eventually failed to pass Congress in 2002.基本上,对任何人提供紧急医疗服务,无论其医疗保险状况如何,以及患者该为应对自己的一切伤害所安排的医疗计划,负担责任,这两项是本法案最大的绊脚石。 由于强烈的反对,《患者权利法案》的倡议最终未能在 2002年国会中通过。

布什总统把《医疗保险处方药,改良和现代化法案(英语:Medicare Prescription Drug, Improvement, and Modernization Act)》签署为法案,法案中包括针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处方药计划。

在2004年美国总统选举 期间,乔治·沃克·布什和约翰·克里两位候选人都提出有关医疗卫生的建议。布什提出的扩大医疗覆盖范围的建议,比参议员克里提出的建议要温和一些。 有人将布什和克里的提议的成本和影响作比较,做出估算。虽然估计的数字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显示,布什计划的覆盖面和资金需求的增长,都会低于涵盖更全面的克里计划。美国医疗保险协会(HIAA)的继任组织美国健康保险计划(英语:America's Health Insurance Plans)(AHIP)在 2006年发布另一套改革建议。

2007年 1月,众议员 约翰·科尼尔斯(民主党-密歇根州)在众议院提出《美国国家医疗卫生法案(英语:United States National Health Care Act)》(HR 676)。截至 2008年 10月,HR 676 有 93 位共同提案人。 同样在 2007年 1月,参议员荣恩·魏登在参议院提出《健康美国人法案(英语:the Healthy Americans Act)》(S. 334)。截至 2008年 10月,S. 334 条有 17 位共同提案人。同样在 2007年,美国健康保险计划(AHIP)发布一项建议,以保障个人获得医疗保险市场的覆盖,并提出改善美国医疗卫生系统品质及安全的建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 2008年 12月所发表的 “ 2008年美国经济调查:医疗卫生改革” 的报告中说:

2008年 12月,智库美国未来研究所(英语:Institute for America's Future)与 美国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之下的健康小组委员会主席彼得·斯塔克(英语:Pete Stark),共同发起由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健康中心共同主席雅各布·哈克尔(英语:Jacob Hacker)撰写的提案,提案中说,本质上,政​​府应提供公共医疗保险选项(英语:public health insurance option),以与私人医疗保险计划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 据说这个提案是奥巴马总统/拜登副总统计划的基础。这种论述有三个基本点。首先,公共计划的成功是在成本控制方面取得成功(1997年至 2006年的 10年间,联邦医疗保险支出每年增长 4.6%,而私人医疗保险的增长为 7.3%)。其次,由于公共保险数据库庞大,新的支付方式,护理协调策略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在支付和品质改进方法也会更好。第三,它可以设定一个标准,让私人保险计划必须与之竞争,这将有助于让公众,在围绕广泛分摊风险的原则中团结起来,从而长远上,建立起对政府的更大信心。

同样在 2008年 12月,美国健康保险计划(AHIP)发布一系列建议,其中包括设定一个国家目标,将预计的医疗卫生支出增长减少 30%。 AHIP表示,如果实现这一目标,则五年中累计可节省 5,000亿美元。提议之一,是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有效性实体,让这个实体比较和评估新药,新器械,和新生物制剂的收益,风险和增量的成本。 AHIP早先于 2008年 6月发布的一篇《技术备忘录》估计,包括相对有效性研究,卫生资讯科技(英语:Heal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HIT),医疗责任(请参考:医疗事故)改革,“医疗绩效报酬(英语:Pay for performance (healthcare))”,以及疾病管理,和预防在内的一系列改革,可能会让美国国家医疗卫生支出减少 “到 2025年,比目前的基线趋势超过 9%。”

主条目: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中,英文版 的部分两位候选人 - 约翰·麦肯及巴拉克·奥巴马 - 都有自己对医疗卫生系统的看法,围绕着透过公共保险计划来帮助私人医疗保险市场,但双方都对这个系统在实施时应如何运作,持不同意见。参议员约翰·麦肯提出的计划,着重于让医疗卫生服务更容易负担。他提议用普遍的税收抵免系统代替经由雇主投保的医疗保险中,给予个人的特殊税收优惠。这些抵免额,一个人 2,500美元,一个家庭 5,000美元,无论个人的收入,就业与否,或着纳税义务如何,身为美国人均可获得。参议员麦肯在他的计划中提出保障进入计划(Guaranteed Access Plan ),透过这个计划向各州提供联邦协助,以确保高风险地区的人也能获得医疗保险。参议员麦肯还提出开放市场竞争制度的构想。这将让家庭有机会跨越州界去购买医疗保险计划,扩大个人选择范围,获得负担得起的覆盖范围,并迫使医疗保险公司以前所未有的程度在消费者支付的保费上竞争。奥巴马则呼吁实施全民医疗卫生计划。他的医疗卫生计划要求建立一个美国医疗保险市集(英语:Health insurance marketplace),其中应包括私人保险计划和类似联邦医疗保险的政府管理方案。无论投保者健康状况如何,都保证有保险涵盖,并且保险费也不会根据健康状况而制定。它将要求父母为子女提供保险,但不要求低收入,或者残疾成年人购买保险。报导说,这两个计划在哲学上有不同的侧重点。麦肯计划的目的被描述为 “让保险更容易负担得起”,而奥巴马计划的目的是 “让更多的人拥有医疗保险。” 也对这两个计划做类似的描述。2008年 11月上旬发布的一项民意测验发现,支持奥巴马的选民将医疗卫生事项列为第二优先。而支持麦肯的选民将其与伊拉克战争事项并列为第四优先。负担能力是两组选民中有关医疗卫生的主要优先事项。奥巴马的选民比麦肯的选民更相信政府可以在医疗卫生成本方面做更多事情。

主要文章:美国的医疗卫生改革辩论(英语:Health care reform debate in the United States)AHIP在 2009年 3月提出一系列解决当前医疗卫生市场中的浪费,和无法持续增长的改革建议。这些建议包括:

2009年 5月5日,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举行有关医疗卫生改革的听证会。在 “受邀利益相关者” 的讨论小组里面,没有邀请单一支付者医疗卫生系统的支持者。 讨论小组由共和党参议员和行业相关人士组成,他们反对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讨论中排除单一支付者的选择,引起听众中医生们的强烈抗议。

国会目前有这一项法案,但有其他法案很快会被提出。可能的结果是合并,成为一个单一的法案。众议院目前正在讨论《众议院平价医疗法案(英语:Affordable Health Care for America Act)》 (HR 3962),该法案在讨论阶段(英语:Markup (legislation))的主要症结有两方面;政府是否应提供公共保险计划选择权与私人保险部门进行正面竞争,其次,是否应使用比较效益研究来控制公共医疗卫生所承担的费用。 一些共和党人反对公共保险方案,认为政府将不会与私人保险公司作公平竞争。共和党人也表示反对使用比较效益研究来限制任何公共部门计划的覆盖范围(包括任何公共保险计划或任何现有的政府计划,如联邦医疗保险),他们认为这是提供后门作配给。 民主党人声称该法案不会这样做,但不愿引入一个条款来阻止这一行为,理由是这种条款会限制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 阻止为显然无效的服务付款的权利。美国健康保险计划,美国私营医疗保险业者的总括组织(英语:umbrella organization)最近敦促使用比较效益研究,透过限制取得无效治疗和无成本效益治疗的方式来削减成本。共和党对这个法案的修正案,不阻止私营保险部门援引比较效益研究来限制他们的承保范围,并运用他们资金的配给,这种情况会让公共和私营部门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有失衡的情况。已经被提出,但尚未颁布的具有相同效果的短期法案,是 2009年共和党发起的《2009年患者法案(英语:Patients Act 2009)》。2009年 6月 15日,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英语: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CBO)对《众议院平价医疗法案》 的主要条款进行初步分析。CBO 估计,法案中与保险有关的主要规定在联邦政府发生的 10 年成本约为 1.0兆美元。 CBO 估计,在 2010年至 2019年的同期中,这个法案可把美国未投保的人数量减少约 1,600万。 大约在同一时间,美联社报导,国会预算办公室已经向国会官员提供约 1.6兆美元的预算,用于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正在制定的一项配套措施。 针对这些估计数,参议院财政委员会推迟了对这个法案的行动,并开始将提案的成本降低到1.0兆美元,有关 《众议院平价医疗法案》的辩论变得更为激烈。 国会民主党人对估计的幅度感到惊讶,并且由估计数字产生的不确定性,对奥巴马政府医疗卫生方法持批评态度的共和党人,提高了信心。但是,在《纽约时报》6月刊出的社论中,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曼指出,虽然有这些估计,但全民医疗覆盖仍然可以承受。 “基本事实是,我们能够负担得起全民医疗保险,即使那些是高估,也低于布什 1.8万亿美元的减税成本。”

与早先倡导由公共经费提供医疗卫生保险(英语:publicly funded health care)计划的主张相反,2009年 8月,奥巴马政府官员宣布,他们将支持医疗保险合作社(英语:health insurance cooperative),以应对国会共和党人和全美各地市民大会引起的深刻政治动荡。 但是,在 2009年 6月 NBC新闻/华尔街日报的一项调查,有 76%的受访者表示,对于"“让人们为医疗保险,在联邦政府管理的公共计划或是私人保险计划 - 两种之间做选择",都 "极为" 或是 "很" 重要。 在 2009年夏季,有茶党成员抗议(英语:Tea Party protests)发生,针对的是拟议的医疗卫生改革。 倡议组织媒体和民主中心(英语:Center for Media and Democracy)的前保险公共关系执行官温德尔·波特(英语:Wendell Potter)(其资金来自像政治上倾向自由主义的潮汐基金会(英语:Tides Foundation) 等团体)辩称,这种现象产生的夸张现象是一种草根营销(营销机构或个人利用网络平台人工创造出某产品、服务或者政治观点很受草根阶层认可的假象,请参考:草根营销(英语:astroturfing)),他说他曾经为信诺集团干过类似的事。 反对让政府参与更多的人,例如《为美国人繁荣(英语:Americans for Prosperity)》(其资金主要来自科氏工业集团)的菲尔·科彭(英语:Phil Kerpen),反过来辩称那些反对公共计划的公司,但又有些人试图推动政府计划使他们得到不公平的利益,就像雇主强制医疗保险(英语:health insurance mandate),强制私人公司购买医疗保险一样。 鉴于不同团体在赞成和反对改革方面所做的组织和协调努力,新闻记者本·史密斯)将 2009年中期称为“人工草坪的夏天”(人工草坪的夏天,意涵,8月国会休会期间,所发生的并未让人们更了解医疗卫生辩论,但是却把华盛顿的官方和业界的秘密给抖出来 )。

另请参阅:奥巴马政府期间提出的医疗卫生改革(英语:Health care reforms proposed during the Obama administration)医疗卫生改革是 2008年民主党总统初选(英语:2008 Democratic presidential primaries)期间讨论的主要话题。随着竞争者范围的缩小,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两位主要候选人,纽约州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和最终总统提名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巴拉克·奥巴马所提出的计划上。每位候选人都提出了为每年约有 4,500万美国人,他们在其间某个时候没有健康保险的覆盖计划。克林顿的计划将要求所有美国人都获得保险(实际上是一项个人的强制医疗保险(英语:health insurance mandate)),而奥巴马政府则提供了补贴,但并未包括强制。在大选期间,奥巴马表示,如果赢得总统职位,修复医疗卫生系统将是他的四大优先任务之一。

奥巴马就职后,于 2009年 2月在国会联席会议上宣布,他打算与国会合作制定医疗卫生改革计划。 到 7月,众议院委员会通过一系列法案。 在参议院方面,从 6月至 9月,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举行过 31次会议,以制定医疗卫生改革法案。这个小组中 – 特别是参议员马克斯·博卡斯(民主党-蒙大拿州),查克·格拉斯利(共和党-爱荷华州),肯特·康拉德(民主党-北达科他州),奥林匹亚·史诺(共和党-缅因州),杰夫·宾格曼(民主党-新墨西哥州)和迈克·恩齐(共和党-怀俄明州)– 一起共开了 60多个小时的会议,他们与其他委员会一起讨论出来的原则,成为参议院医疗卫生改革法案的基础。

将全民医疗卫生作为奥巴马政府的既定目标之一,国会民主党人以及如乔纳森·格鲁伯(英语:Jonathan Gruber (economist))和戴维·卡特勒(英语:David Cutler)等卫生政策专家认为,要确保这一点,就需要社区评级(英语:community rating)和个人强制纳保(英语:individual mandate),以防止逆向选择和/或搭便车问题 所导致的保险死亡螺旋(英语:Death spiral (insurance)),他们说服奥巴马接受包括强制纳保在内的国会提议。 之所以选择这种方法,是因为总统和国会领导人得出的结论是,更加宽松的计划,例如“美国国家医疗卫生法案(英语:United States National Health Care Act)”,无法赢得参议院的绝大多数(英语:supermajority)支持。通过特意借鉴两党思想,前参议院多数党领袖霍华德·贝克(共和党-田纳西州),鲍勃·多尔(共和党-堪萨斯州),汤姆·达施勒(民主党-南达科他州),和乔治·米切尔(民主党-缅因州)支持相同的基本纲领 – 法案的起草者希望增加获得通过必要票数的机会。但是,在民主党通过个人强制纳保作为拟议的改革主要内容之后,共和党人开始反对这项强制纳保,并威胁要对包含这强制条款的任何法案进行冗长辩论。 领导共和党国会战略应对法案的参议院少数党领袖米奇·麦康诺(共和党-肯塔基州)认为,共和党不应该支持该法案,并努力维持党纪和防止叛逃:

共和党的参议员,包括曾支持包含类似强制纳保条款的先前法案的人,开始将这一条款描述为“违宪”。新闻记者埃兹拉·克莱恩(英语:Ezra Klein)在《纽约客》上写道,“最终结果是……一度在共和党内部获得广泛支持的政策突然遭到了统一的反对。” 随后指出:“现在要想起真是困难,鉴于许多共和党人对它凶狠的批评,认为这条款是对自由的攻击,但是奥巴马总统的医疗法案中要求所有美国人购买医疗保险的规定,是源于保守思想。”

改革谈判也引起游说团体的极大关注, 包括某些游说者和这项法律拥护者之间的交易,以赢得例如曾在 1993年反对过去改革努力的团体的支持,。 阳光基金会记录下两个主要政党中“医疗卫生游说团体联合体”与政客之间许多传闻中的勾结。

在 2009年 8月夏季国会休会期间,许多议员返回所在地区,并参加市民大会,以征求公众对这项建议法案的意见。在休会期间,茶党运动组织抗议活动,许多保守派团体和个人针对国会事务的市民大会,表示反对这项改革法案。 在国会辩论过程中,还对国会议员发出许多威胁,其中许多议员需要被提供额外的人身保护。为了维持立法进程,当国会从休会期回来复会时,2009年 9月奥巴马总统在国会联席会议上发表演说(英语:Barack Obama speech to joint session of Congress),对正在进行的国会谈判表示支持,再次强调他对改革的承诺,并再次概述了他的提案。 他在演说中承认辩论的两极分化,并引用了已故参议员泰德·肯尼迪一封敦促改革的信件:“我们首先面临的是道德问题;所涉问题不仅是政策的细节,而且是基本原则,还有美国的特质” 。 11月 7日,众议院以 220 对 215票通过《众议院平价医疗法案》(这个法案后来经过参议院,演化成为 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并将其转发给参议院讨论。

在众议院仍在研究《众议院平价医疗法案》的同时,参议院开始按自己的建议开展工作。参议院提出法案(H.R. 3590),这是一项关于为服务对象提供住房税收减免的法案。 由于《美国宪法》要求所有与收入有关的法案都必须由众议院先提出, 参议院等这个法案由众议院通过后,再在参议院中提出,这部分是对《国内税收法典(英语:Internal Revenue Code)》的相关修改。然后,这个法案被用作参议院对医疗卫生改革提案的载具,这个法案的内容被彻底修改过。修改后的法案最终包含参议院卫生与财政委员会获得好评的提案内容。由于参议院中的共和党少数派誓言要透过冗长讨论来阻挠他们不支持的任何法案,要求举行投票来做辩论终结,因此必须获得 60票的绝对多数才能在参议院获得通过。 在第 111届国会开始时,民主党只有 58票;明尼苏达州参议员的席位将由艾尔·弗兰肯(Al Franken)赢得(但仍在选举重新计票过程之中,请参考2008年在明尼苏达州的参议员选举(英语:2008 United States Senate election in Minnesota)),而阿伦·斯佩克特(英语:Arlen Specter)仍是共和党籍(后转为民主党籍)。

为了达到 60票,先与温和派民主党人谈判,以符合他们的要求,并设法让数名共和党参议员加入同意行列;特别是罗伯特·班尼特(共和党-犹他州),查克·葛雷斯利(共和党-爱荷华州),麦克·恩齐(共和党-怀俄明州),和奥林匹亚·史诺(共和党-缅因州)。甚至在 7月 7日之后(艾尔·弗兰肯宣誓就职,而阿伦·斯佩克特转换为民主党籍)之后,谈判仍在继续,原因是这项法案的实质性意见分歧,草案仍在委员会中起草,而且温和的民主党人希望是获得两党的支持。但是,在 8月 25日,在这项法案提出表决之前,长期致力于医疗卫生改革的参议员泰德·肯尼迪去世,民主党失去所需的第 60票。在席位填补之前,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共和党籍的参议员奥林匹亚·史诺,因为她于 10月 15日在财政委员会中对法案草案投下赞成票,但她明确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她将支持最终法案。民主党籍参议员保罗·柯克(英语:Paul G. Kirk)于 9月 24日被任命为肯尼迪参议员的临时替代人选。在财政委员会投票之后,谈判转向应对温和派民主党人的要求,以确定他们的支持,这对于击破共和党的冗长讨论战略是不可或缺的。多数党领袖哈里·瑞德专注于让民主党核心小组的中间派成员满意,直到支持范围缩小到康涅狄格州的乔·李伯曼(独立党派,但和民主党人同一小组)和内布拉斯加州的本·尼尔森(民主党籍,保守派)。虽然哈里·瑞德为寻求妥协而与乔·李伯曼展开激烈的谈判,但乔·李伯曼拒绝支持公共医疗保险选择(英语:public health insurance option)。瑞德的让步是李伯曼同意参加支持这项法案,条件是如果公共医疗保险选项条款未包括在内, 纵然这项法案在国会获得大多数支持也一样。 这项法案的支持者之间就公共医疗保险选择的重要性进行过辩论, 绝大多数法案支持者得出的结论认是,这是总体改革的一个很小的部分, 并且国会民主党人为此做了许多让步;其中包括有条件的豁免,允许各州建立各州层级的公共医疗保险选择, 例如佛蒙特州的“绿山医疗护理(英语:Green Mountain Care)”就是其中之一。

在每位民主党人都赞成,而共和党人都公开反对的情况下,白宫和瑞德继续着手解决本·尼尔森参议员所担忧的地方,以便取得对法案绝大多数的支持。 他们的结论是:“与 打交道是浪费时间,因为史诺在财政委员会对法案草案投赞成票后,受到反对改革共和党参议院领导人的巨大压力。(史诺以党派之争和两极分化为理由,在她任期结束时即退休)。 经过最后的 13小时谈判,尼尔森在得到两项让步后,同意支持法案:在堕胎上的折衷,修改法案的内容 “赋予各州,有权禁止在自己的保险市集中提供医疗保险的覆盖予堕胎行为”,如果州政府如此决定,消费者必须自付费用来从事这种医疗行为;和一项修正案,为内布拉斯加州提供更高的医疗补助报销率。 折衷方案的第二部分被戏称为“ Cornhusker 回扣” ,被随后的和解修正案所废除。

12月 23日,参议院以 60 对 39的投票结果结束对该法案的辩论:用辩论终结投票的方式结束反对派思考运用的冗长辩论拖延战术。然后,这项法案于 2009年 12月 24日以60 对 39的投票获得通过,所有民主党人和两名独立人士均投下赞成票,所有共和党议人均投下反对票(吉姆·邦宁(共和党-肯塔基州),未投票)。这项法案获得了美国医学会和美国退休者协会(英语:AARP)的认可。投票结束后几周,2010年 1月 19日,马萨诸塞州共和党人斯科特·布朗当选为参议院议员(请参考:2010年马萨诸塞州参议员特别选举(英语:2010 United States Senate special election in Massachusetts)),以取代已故的泰德·肯尼迪,他在竞选活动中要争取少数党第 41票的投票权来争取冗长讨论的机会,甚至签名成 “斯科特 41”。 由于特别选举对立法过程的影响,它对改革辩论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个是心理上:失去原由泰德·肯尼迪,一位对改革的坚定支持者,持有的传统上民主党的(“蓝色”)马萨诸塞州席位,让许多国会民主党人担心法案通过的政治成本。 第二个效果是更实际的:失去民主党的绝对多数席位,造成支持改革者的立法战略复杂化。

斯科特·布朗的当选意味着民主党人再也无法打破反对派的运用冗长讨论战略。白宫幕僚长拉姆·伊曼纽尔对此回应时说,民主党应该将此雄心勃勃的预算作缩减。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对伊曼纽尔缩小规模的说法予以驳斥,称这样会让法案成为 “小儿科医疗保险”。奥巴马也坚持全面改革,而且有消息说加州的医疗保险公Anthem(英语:Anthem (company)) 打算将其病人的保费率提高多达 39%,这让他有了新的论点,在斯科特·布朗获胜后向紧张的民主党人提供保证。 2月 22日,奥巴马提出 “参议院倾斜” 提案,以整合这些法案。 他还在 2月 25日举行了一次会议,与双方领导人敦促通过改革法案。 峰会证明成功地将政治叙述,从马萨诸塞州的损失转移回到医疗卫生政策。由于民主党在参议院失去了绝对多数,但参议院法案已在 12月 24日以 60票通过,对于全面改革的支持者来说,最可行的选择是让众议院放弃自己的医疗改革法案版本,即众议院平价医疗法案,并通过参议院的法案《患者保护和平价医疗法案》。各种卫生政策专家鼓励众议院通过参议院版本的法案。 但是,众议院民主党人对参议院法案的内容不满意,并希望能够在参众两院会议委员会(英语:United States congressional conference committee)上就通过最终法案进行谈判。 由于这个会议上出现的任何与参议院版本不同的法案,都必须在参议院经历另一次共和党议员的冗长讨论,因此无法列入考虑范围之内。大多数众议院民主党人同意通过参议院版本的法案,但要以随后的法案来做修改。 他们起草《医疗卫生和教育和解法(英语:Health Care and Education Reconciliation Act)》,这个附加条款可透过和解程序来通过。 与常规不同,根据《1974年美国国会预算扣留控制法(英语:Congressional Budget and Impoundment Control Act of 1974)》,和解程序不能受到冗长讨论阻挠,冗长讨论阻挠需要 60票才能被推翻,但程序仅限于预算变更。这就是为什么和解程序最初不能被用来通过全面改革法案(例如众议院平价医疗法案,其中条文包含提多非预算事项)的原因。 虽然已经通过的参议院法案无法通过和解程序来修改,但众议院民主党的大多数要求都是与预算有关:“这些变化 – 更高的补贴水平,为他们支付的各种税款,取消内布拉斯加州医疗补助协议 –主要都涉及税收,换句话说,这正是最适合透过运用和解程序的做法。”剩下的障碍是一群支持生命(即反堕胎)的民主党人,由众议员巴特·斯图帕克领导,他们最初不愿支持这个法案。该组织发现联邦为堕胎提供涵盖的可能性大到必须反对。参议院版本未包括满足他们对堕胎问题的措词,但他们也不能在和解法案中加入其他措词,因为这超出了预算的程序范围。而是,奥巴马总统发布了第13535号行政命令(英语:Executive Order 13535),重申《海德修正案(英语:Hyde Amendment)》中的原则。 这项让步得到巴特·斯图帕克及其小组成员的支持,并确保法案获得通过。 众议院于 2010年 3月 21日以 219票对 212票的投票结果通过参议院法案,包含 34名民主党人和所有 178名共和党人对此投下反对票。 第二天,共和党人提出立法废除该法案。 奥巴马于 2010年 3月 23日签署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成为法律。众议院于 3月 21日通过修正案,即《医疗卫生和教育和解法》,然后由参议院于 3月 25日利用和解程序通过,最后由奥巴马总统于 3月 30日签署。

一些州已经采取迈向全民医疗卫生的措施,最著名的是明尼苏达州,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例如《马萨诸塞州 2006年健康改革法规(请参考马萨诸塞州医疗卫生改革(英语:Massachusetts health care reform))》 和康涅狄格州的SustiNet 计划(英语:SustiNet (Connecticut)),即为两州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超过四分之一的新保险居民涌入,导致马萨诸塞州本来已经供应不足的候诊室过分拥挤,人数本来不多的初级医疗医生必须过度工作。 其他州虽然未尝试为所有居民提供保险,但透过使用通常被称为慈善护理(英语:charity care)计划的方式来补偿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费用,从而让许多人被覆盖;新泽西州就是采用后一种策略的一个例子。已经有几个在州的层级办理单一支付者系统公民投票的提议,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件通过:1994年的加州,2000年的马萨诸塞州和 2002年的俄勒冈州。 加州的立法机关两次通过了SB 840号法案,即《全加州人医疗卫生法案》,这是一种单一支付者医疗卫生系统。两次,州长阿诺·史瓦辛格(共和党)在 2006年和 2008年都否决了这个法案。没有保险的居民比例因州而异。 2008年,德克萨斯州没有医疗保险的居民比例最高,为 24%。 新墨西哥州当年未投保的比例第二高,为 22%。各州在医疗卫生系统中扮演着各种角色,包括为医疗保险做支付,以及做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计划的监管者, 这提供他们许多尝试改善其运作方式的机会。虽然各州以各种方式积极致力于改善医疗卫生系统,但仍有更多的空间去做更大的发挥。加州旧金山在 2007年制定一项计划,为所有没有保险的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旧金山(英语:Healthy San Francisco)”)。2009年 7月,康涅狄格州通过一项名为 SustiNet 的计划,计划的目标是到 2014年达到居民医疗卫生保险有 98%的覆盖率。 SustiNet 法案设立一个由 9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以向立法机关推荐一种称为 SustiNet 的自保医疗计划的细节和施行过程。这些建议必须解决(1)SustiNet 计划等逐步推出给州雇员和退休人员,HUSKY Health 医疗保险计划 A和 B受益人,没有雇主赞助保险的人,或负担不起雇主赞助的保险的人,小型和大型雇主,还有其他人; (2)建立一个可以与保险公司和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同,设定报销率,为患者建造医疗之家,并鼓励使用卫生资讯技术的实体;(3)建立福利措施范例; (4)公众宣传和识别未参保公民的方法。 董事会必须成立委员会,就卫生资讯技术,医疗之家,临床护理和安全指南,以及预防性护理,和改善健康状况,提出建议。这法案还建立一个独立的资讯交换所,以向雇主,消费者和公众通报 SustiNet 和私人医疗卫生计划,并成立工作组来解决肥胖症,吸烟和医事人力资源问题。对于大多数规定,SustiNet 法案的生效日期是 2009年 7月 1日。

2011年 5月,佛蒙特州成为第一个通过立法建立单一支付者医疗卫生系统的州。这项被称为第 48号法案的立法将州内的医疗卫生确定为一项 “人权”,并责成该州提供最能满足佛蒙特州公民需求的医疗卫生系统。 2014年 12月,佛蒙特州州长由于费用高昂,暂停实施该单一支付者系统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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