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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
2020-04-17 23:16:54

大余县位于江西省西南端,为赣州所辖县级行政区。大余原名大庾,得名于“五岭”(南岭)之首——大庾岭。

早在新石器时代,在今大余县境内就有人类居住与活动。

秦始皇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今大余县境属九江郡,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置南壄县,今大余县境属之。

南朝梁大宝元年(550年)今大余县境由南康郡转属始兴郡。南朝陈太建十三年(581年)始兴郡分置安远郡。隋开皇十年(590年)改安远郡为大庾县,为大余建县之始,属始兴郡。开皇十六年(596年)废始兴郡,大庾县省入虔州南康县,改置大庾镇。唐神龙元年(705年)复名大庾县,隶虔州。

北宋淳化元年(990年)置南安军,辖大庾、南康、上犹三县,治所在大庾县。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南安军为南安路总管府,元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改南安路为南安府。

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析大庾县的义安、聂都、铅厂三里及上犹县的崇义、上堡、雁湖三里和南康县的隆平、尚德二里置崇义县,属南安府。清沿明制。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废南安府,大庾县直属江西省。

1949年8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十八军一四二师四二六团与赣南支队、北江二支队、赣南支队崇庾大队凌浪中队、内良起义军占领大庾。8月26日成立大庾县人民政府,隶属江西省赣州督察专员公署。1957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大庾县改称为大余县,属赣南行政公署。1999年7月赣州撤地设市,大余县属赣州市。

下辖:

南安镇、新城镇、樟斗镇、池江镇、青龙镇、左拔镇、黄龙镇、吉村镇、浮江乡、河洞乡、内良乡和新世纪工业园。

大余位于江西省的西南边缘,居章江上游,大庾岭北麓。东西长127.5千米,南北宽25千米,总面积1367.63平方千米。县境气候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

大余交通历史悠久,是沟通中原与岭南的要冲。隋开皇十年(590年)置县至今1400多年。自唐朝宰相张九龄在大余梅关开凿驿道后,大余一度成为中原通广州往日本、东南亚“海上丝绸之路”的唯一陆路地标,是连接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的重要交通枢纽。宋代大文豪苏东坡赞誉大余“大江东去几千里,庾岭南来第一州”。

2011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654092万元。

2011年末全县总人口307008人,其中农业人口217535人,非农业人口89473人。

2011年全县共有普通中学14所,在校学生14182人;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1339人;小学101所,在校学生27480人。

大余有钨、钼、锡、稀土等20多种矿产资源,其中钨矿以其质量好、品位高而著称于世,有“世界钨都”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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