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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与动物
2020-04-27 10:38:35

在伊斯兰教里,《古兰经》指示穆斯林要善待动物,不要虐待它们。虽然它们不是以人类的语言表达,但所有生物都被认为会赞美真主。

《古兰经》明确表明允许穆斯林进食某些清真肉类。虽然有一些苏非派穆斯林奉行素食主义,但在现代及传统的伊斯兰教文献里都难以找到有关素食的论述。某些动物经过特定的屠宰方式之后可供食用。根据伊斯兰教法,被电击致死的动物不能食用,但可以通过电击使它们失去意识,从而使它们在感受不到痛苦的情况下被宰杀。根据英国广播公司的报导,在英国的大部分清真肉类都是经过这种屠宰方式处理,但有人批评这些屠宰方式过于残暴及漫长。

伊斯兰教禁止进食猪肉、腐肉及以真主以外的名义进行屠宰的动物。《古兰经》规定“你们应当吃那诵真主之名而宰的”。

在前伊斯兰阿拉伯,贝都因人与其他民族一样用动物来形象化人类的品格和缺陷,例如公鸡代表慷慨、蜥蜴代表背信弃义、鸨代表愚笨、狮子代表勇敢、猪代表肮脏。由于来自前伊斯兰阿拉伯的资料指出阿拉伯部落经常以月亮、太阳及动物的名称命名,而月亮及太阳明显地被他们当作神灵崇拜,因此神学家罗伯逊·史密斯假定动物也有同样的地位,从而指出有些阿拉伯部落有崇拜图腾的习俗。一些阿拉伯部落相信灵魂就像一种类似猫头鹰的鸟类,当一个人死后,灵魂从头上破体而出,呈现鸟类的形态盘旋在遗体埋葬之处的附近,被杀者的灵魂甚至会尖叫声言复仇。虽然穆罕默德不承认这种信仰,但它以另一些形式保留在伊斯兰教之内,例如《古兰经》就说道:“在大地上行走的兽类和用两翼飞翔的鸟类,都跟你们一样,各有种族的。”

虽然《古兰经》里有超过200节经文提到动物,五个苏拉(篇章)以动物命名,但动物并非《古兰经》的主要议题,阿拉伯语里的动物一词(haywan,众数haywanat)只出现过一次。与此相对,指称家禽或牲畜的“安阿姆”('an'am,众数na'am)一词却出现了33次,用以指称人类以外生物的“达巴”(dābba)则出现了18次。《古兰经》里所述的动物都是用来讲解它们与人类的关系,带有人类中心主义的倾向。

《古兰经》谴责人类虐待动物,特别是出自异教的迷信行为。撒旦被认为是导致人类虐畜的罪魁祸首:

除真主外,他们只祈祷女神,只祈祷无善的恶魔。愿真主弃绝他!他说:“我必定要从你的仆人中占有一定的数量,我必使他们迷误,必使他们妄想,必命令他们割裂牲畜的耳朵,必命令他们变更真主的所造物。”

《古兰经》又称万物都赞颂真主,但人类不能理解他们的赞颂。在第6章第38节,《古兰经》使用了乌玛一词来指动物的种属。在其他的经文里,这个词语可指先知的追随者或一个宗教社群里的一个小团体。《古兰经百科全书》指出这节经文“深含道德及生态学上的含义”。

在大地上行走的兽类和用两翼飞翔的鸟类,都跟你们一样,各有种族的——我在天经里没有遗漏任何事物;一切鸟兽,都要被集合在他们的主那里

《古兰经》又在多处指示穆斯林禁食猪肉,因为猪肉是不洁的,但在为势所迫或并非出于自愿的情况下进食猪肉不被视为罪过。

《古兰经》章节中提及的动物有蚂蚁(27:18)、蜂(16:68)、骆驼(12:43)家牛(2:68)、乌鸦(5:31)、犬(7:176)、驴(2:259)、象(105:1)、鱼(7:163)、飞虫(22:73)、戴胜(27:20)、马(3:14)、狮(74:51)、鹑(20:80)、蛇(7:107)、绵羊(6:143)、蜘蛛(29:41)、白蚁(34:14)、狼(12:13)等。

圣行是指穆罕默德的言行录,记载了他的典范言语及行为。有关动物的圣训内容包括穆罕默德对待动物的态度、他与动物之间的沟通、他对狩猎及屠宰的取态等。

有记载指出穆罕默德禁止残酷对待动物,不得囚禁及不必要地击打动物、不得在动物的脸上烙印、不得让动物对打取乐。在动物在生的时候,不能残害它们的身体,禁止活体解剖。穆斯林又反对密集式饲养家禽牲畜、宰杀牛犊获取小牛肉及其他残酷的畜牧活动。

有圣训记载穆罕默德曾经说“凡怜悯雀鸟且不伤其生命者,真主将于审判之日慈悲以待”、“唯有悲悯其他众生者,才能获得真主的悲悯”。

根据阿伊莎及哈福赛转述的圣训,穆罕默德称乌鸦、鸢、鼠、蝎子及疯狗有害,受戒的穆斯林可以杀死它们,但不准他们杀死斑马、雀鸟等其他野生动物。

逊尼派及什叶派都有记录穆罕默德曾经与骆驼、雀鸟及其他物种的动物进行沟通。逊尼派的记录则间接地提到动物会开口说话,例如《布哈里圣训实录》里提到:

阿布·胡莱赖传述:使者说:“一个人骑着牛正在上路,牛调转头对说:‘安拉造我不是为了骑乘,而是为了耕地。’”使者接着说:“我、阿布·伯克尔和欧麦尔都相信这个故事。”使者继续说:“狼叼走了羊,牧人追了上来,狼说:‘现在你要夺回羊,而到了牧人消失、野兽猖獗的时候,除了我,谁还能保护羊呢?’”叙述完了后,使者又说:“我、阿布·伯克尔和欧麦尔(也)相信这个故事。”另一传述人阿布·赛莱迈说:“使者说这句话时,阿布·伯克尔和欧麦尔二人不在场。”

什叶派的记载则直接得多,提到穆罕默德及他的后裔倾听动物的倾诉,并予以同情和理解,其中一个经典的圣训叙述道:

有一天穆圣经过花园,看见一只骆驼正在呻吟,当它看到先知,泪水从眼睛流了出来,先知走近它用手摸它的耳背,骆驼很快安静了下来,先知询问谁是它的主人,有一位原居住于麦地那的人走了出来,表明他是骆驼的主人,穆圣说:“难道你不害怕安拉吗?它在投诉你不喂它食物,并且使它过度劳累。”

《古兰经》第27章(蚂蚁章)提到所罗门与蚂蚁及鸟类谈话。什叶派认为伊玛目不仅通晓所有人类的语言,他们还能理解动物的语言。

圣训禁止娱乐性质的打猎活动,穆罕默德称“谁没有正当理由而杀死麻雀,安拉定会在复生日问责”。对于屠宰,相传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当你们杀戮时,当以至善的方式杀之。当你们宰牲时,当以至善的方式宰之。你们当磨利刀刃,让被宰的牲畜安详地死去”。

在信奉伊斯兰教的部落里,蝎子被认为是与地狱有关的动物,被视为是恶魔及恶灵的化身。不过,根据交感巫术的说法,这种“地下生物”又是对抗其他邪恶力量的守护神。

伊斯兰文学里经常提及鸟,在苏非派诗歌作品《百鸟朝凤》里叙述一群鸟类寻找国王的故事,它们寻找国王的过程其实是一个隐喻,暗指寻求真主的灵魂之旅。什叶派的《辞章之道》收录了阿里的讲话,其中有一篇是赞美孔雀的演说。

据称穆罕默德的骆驼加斯瓦对他十分亲和。根据圣训,穆罕默德又曾经劝告一些在市集上把骆驼当成椅子坐着的人们,让他们“要么就骑乘它们,要么就让它们独处”。

猫在伊斯兰教里有特殊的地位。据称穆罕默德十分爱护他所养的宠物猫米埃扎,以至“为了不打扰正在衣袖上睡觉的米埃扎而剪掉袖子”。

猪肉是被禁止进食(哈拉姆)的食物,除了作为真主的旨意在《古兰经》里明确表明,猪的杂食性在阿拉伯世界广为人知,它们甚至会吃死人的尸体。在炎热的气候之下,它们的肉很快就变得不能安全地食用,有时它们携带的寄生虫还可以转移到人体上。接触到猪的人需要用水洁净,亦不得使用猪皮制成的皮革。

历史学家威廉·蒙哥马利·瓦特指出穆罕默德的慈爱延展至动物之上,这在那个时代并不平凡。他举例指出穆罕默德在征服麦加之前率军遇到一只带着狗崽的母狗,他派人留守在这里,确保它们不受惊扰。另一方面,有圣训记载穆罕默德曾经说过除非养狗是用于打猎及蓄牧,否则善功会因此而减少。不过,在阿布·胡莱赖转述的两则圣训里,先知向他的门徒讲故事,故事里提到有人向快要渴死的狗提供食水,拯救了它的性命,他指出这是美德。其中一个故事提到一位男子给狗喝水而得到真主的恩赐,另一个故事提到一位妓女遇到一只喘着气、快要渴死的狗,于是用鞋汲水让它喝,因而获得真主的赦免。

根据被穆斯林·伊本·哈加吉标示为真确的一则圣则,黑狗被视为是邪恶的动物化身,但据学者哈立德·阿布·法德勒所说,大部分学者都认为这只是“前伊斯兰阿拉伯的神话”及“被错误地归于先知的传说”。

另有一则圣训记载穆罕默德指示穆斯林不要买卖犬只。

许多穆斯林法学家认为狗是不洁之物(纳吉斯),但马利基派的法学家不同意狗是不洁的主张。有伊斯兰教令指犬只应得到善待,否则应该释放它们。早期的伊斯兰文学经常都把狗描述为拥有高尚的品格,如忠诚及自我牺牲的精神,但却被暴君利用成为他们的打压工具。

法德勒称他“难以相信真主创造出这样友善的生物,却让他的先知宣称它们是‘不洁’的”,他认为这种对狗的仇视“更切合前伊斯兰阿拉伯的习俗及态度”。此外,他又“从其中一个最可信的来源里找到一则圣训,指出穆罕默德曾经在他那只顽皮活泼的狗在场的情况下礼拜”。

在主流的穆斯林文化里,动物的名称通常可与人名通用。像阿萨德及盖丹法(阿拉伯语里的狮子)、希尔及阿斯兰(波斯语及土耳其语里的狮子)等穆斯林人名在穆斯林世界里十分常见。带有动物名字的著名穆斯林包括哈姆宰·伊本·阿卜杜勒-穆塔里布(真主的狮子)、阿布·胡莱赖(小猫之父)、阿卜杜勒-卡迪尔·吉拉尼(白隼)及塞危的拉尔·沙巴兹·甘兰达尔(红隼)。

伊斯兰文学有很多有关动物的故事,大量的动物寓言故事使阿拉伯及波斯文学足以自豪。最著名的古印度寓言集五卷书在8世纪被伊本·穆格法翻译成阿拉伯文,这部寓言集在欧洲亦有所闻。在12世纪,希哈卜丁·苏哈拉瓦迪写了许多动物的短篇故事。与此同时,阿塔尔在伊朗东北部撰写了史诗作品《百鸟朝凤》。

舞台设定在动物王国的讽刺寓言作品列那狐文集被视为受到其他传说的影响,包括阿拉伯的《卡里来和笛木乃》。

伊斯兰教及犹太教的宗教屠宰方式(清真屠宰及司赫特)被一些英国动物福利机构批评不人道,对动物造成“巨大的痛苦”。据农场动物福利委员会主席朱迪·麦克阿瑟·克拉克所述,采用清真及犹太屠宰方式屠宰的家畜需要两分钟才会失血致死,她称“这会使动物身上出现较大的创口,声称这样不会致痛是荒谬的”。英国穆斯林协会的马吉德·卡特米则回应称“这是突然及快速的出血,血压会迅速降低,脑部瞬间失血,动物不会有感受任何痛楚的时间”。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2002年裁定清真屠宰合法的时候引用了汉诺威兽医学院的教授威廉·舒尔茨在1978年的研究称“根据脑电图的纪录,牛及羊在不作抵抗的情况下按正统的宗教屠宰方式屠宰不会有痛感”。穆斯林及犹太人又辩称传统的英式屠宰令“动物有时会在完全清醒及有知觉的情况下瘫痪。与此相对,‘清真屠宰’及‘司赫特’所用的尖刀确保它们不会感受到痛楚,它造成的伤口清脆俐落,失血会瞬间令它们失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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