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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br />歐盟執行委員會
2020-04-03 14:24:06

欧洲联盟委员会(英语:European Commission;法语:Commission européenne;德语:Europäische Kommission;意大利语:Commissione Europea),简称欧盟委员会或欧盟委员会,是欧洲联盟下辖的一个超国家机关,为欧盟事实上的内阁。在欧盟政治系统中,欧盟委员会主要工作为负责执行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决议、提出欧洲法案和维护《欧洲联盟基本条约》。欧盟委员会由27位执委组成,执委须在位于卢森堡市的欧洲法院宣誓就职。

欧盟委员会的办公地点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公务使用的语言是法语、德语与英语。

本文是 欧洲联盟的政治与政府 系列条目之一

欧盟委员会设有28个委员,其中一名担任欧盟委员会主席领导整个委员会,主席之外的诸位委员也根据其职责领域而称为“欧盟某某(如外交)事务委员”。基本上,欧盟委员会每五年在欧洲议会选举结束的六个月内换届。欧盟委员会主席由欧盟理事会和成员国政府首脑一起决定,并需要得到欧洲议会的赞成。主席被任命后需要和各成员国政府商榷,确定委员会的成员,而主席的这一共同决定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始于1999年。各成员国都选派一名候选人,随后刚刚完成换届选举的欧洲议会对候选人进行调查并就此发表声明,不过欧洲议会只能对整个委员会的组成表示反对。随后欧盟委员会将得到成员国的任命。自2003年2月《尼斯条约》开始生效后,欧盟各成员国都选派一名委员。委员会的成员之间互相平等,共同制定政策。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一样,每届任期五年。

委员会的每个成员都拥有一个由6到9名政治官员组成的工作团队。

2007年签署的《里斯本条约》当中,曾决定精简欧盟委员会组织,将原先一国一名代表改为主席、副主席在内共18人。不过该《条约》又规定,欧洲理事会可以利用全体会议成员一致决定方式,来改变这种安排。爱尔兰第一次全民公决之后,欧洲理事会于2008年12月决定,从《条约》生效起,恢复原来的一个专员代表一个会员国加主席、副主席的形式。

欧盟委员会的任务在《欧洲联盟条约》221条及以下得到规定。欧盟委员会是整个欧共体行政体系的发动机:

欧盟委员会源于1951年《巴黎条约》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四个重要机构之一的高级公署,并由莫内出任第一届主席。随着1958年《罗马条约》的签订,出现了另外两个机构: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委员会,此两机构仿效欧洲煤钢共同体,但是超国家性质却大为减少,此时欧洲煤钢共同体的高级公署被委员会所取代。1967年这三个机构通过《合并条约》合并组成了欧洲共同体,并将其三个机构的执行机构合并成单一的委员会。欧洲共同体委员会是欧盟委员会的直接前身。第一任委员会的主席是比利时的吉恩·瑞伊(Jean Rey),委员会共有14名委员,任期是1967年7月至1970年7月。1970年7月之后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减少至九位。直到1995年,该委员会由20人组成,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各2人,其他欧盟成员国各1人。自2003年2月《尼斯条约》开始生效后,欧盟各成员国都选派一名委员,因此目前欧盟委员会有27个委员。2009年生效的《里斯本条约》决定精简欧盟委员会组织,原先的27人(一国一名代表)将自2015年起改为包括主席、副主席在内共18人。

根据1993年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欧盟委员会主席任期为5年。本届欧盟委员会主席为前德国国防部长乌尔苏拉·冯德莱恩,2019年7月当选,于2019年12月1日上任。

图例:    欧洲社会党 -  欧洲自由民主改革党 -  欧洲人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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