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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修正案
2020-04-11 1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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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英语:Twenty-second Amendment;Amendment XXII)规定了美国总统的任期限制。

该修正案于1947年3月21日由美国国会批准提交各州认可,并于1951年2月27日得到足够数量的州批准而生效。

此宪法的修正案通过后,使得富兰克林·罗斯福笃定成了美国唯一一个担任过四届的总统。修正案生效后,总统只能担任四年两届,共八年的任期,最多担任九年又364天(闰年则可到十年),已经担任过两届总统的人,亦不允许在隔一个任期后再次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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