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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年权利法案
2020-04-10 06:05:19

《权利法案》,全称《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An Act Declaring the Rights and Liberties of the Subject and Settling the Succession of the Crown),是英国政治性法律中重要的一部法案,由威廉三世于1689年签署,威廉三世被宣布为“光荣革命”之后英国国王的前提就是必须接受由议会所提出的这部《权利法案》。

英国人民拥有不可被剥夺的民事与政治权利,包括:

1701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一部《王位继承法》,被看作是《权利法案》的补充,这两个法案确立了“议会至上(英语: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原则,其中后者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基本的确立,议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对王权的限制和对公民权利保障的不断加强,使得英国成为近代第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

《权利法案》是英国历史上自《大宪章》以来最重要的一部法案。它既是英国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认为是美国宪法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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