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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第五总局
2020-04-11 16:22:50

越南公安部,是越南政府的一个部,负责警察、治安、消防、边防等工作。设越共中央公安党委,设书记和副书记各1人。越南公安系统共有21万人,其中警察10万人。警察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并实行将、校、尉警衔制。

1945年8月9日为越南公安成立日。1946年2月21日,胡志明主席签署命令,在内务部之下成立越南警察局。首任局长Nguyễn Dương(1946年3月22日——6月7日),继任局长Lê Giản。1952年8月,继任局长Trần Quốc Hoàn。

1953年2月16日,胡志明签署命令,设立公安副部(Thứ Bộ Công an),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陈国环(越南语:Trần Quốc Hoàn)任公安副部的副部长。1953年8月29日,越南政府决定把公安副部升格为公安部,部长陈国环(越南语:Trần Quốc Hoàn)。1959年边防部队改称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于公安部。1960年9月劳动党三大选出新的中央政治局,陈国环(越南语:Trần Quốc Hoàn)任政治局候补委员。1962年7月20日,公安部开始实行警衔制。 1975年8月1日的越南第十届国会三次会议决定把内务部与公安部合并为新的内务部。1979年下半年,由于国境线上的军事战斗冲突,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称边防部队,并由内务部转隶国防部;1988年由国防部转隶内务部;1995年底再次转隶国防部。

1980年副总理范雄兼任内务部长。1998年内务部更名为公安部。2002年,组建了新的内务部,其职权类似于中国的民政部。

2013年12月9日,越共总书记签发命令,在公安部机动警察司令部实行政治委员制。2014年3月25日越南政府发布了修改、补充公安部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机构第77/2009/NĐ-CP号议定的第21/2014/NĐ-CP号议定。2014年11月17日,越南总理签署命令,自2015年1月1日起,改革公安部内设机构,8个总局合并为6个,其中力量建设总局更名为政治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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