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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列表
2020-03-30 05:50:12

医疗事故(英语:medical malpractice;也称为医疗失当或医疗疏失),是一法律诉讼原因,泛指医疗院所与医疗从业人员,在对病患提供医疗服务时,出现不当或怠忽的专业医疗行为过失(失当行为),导致病患受伤、残废、死亡。

依据2016年发表于《英国医学期刊(BMJ)》、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所做的研究发现,医疗疏失是仅次于心脏病与癌症,造成美国人死亡的第三大杀手,害死的人数超过慢性阻塞性肺病、车祸、枪伤等意外事故、中风、糖尿病、阿兹海默症和自杀。由于各国统计十大死因是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方式,医疗事故并未列在其中,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教授马丁·马卡里(英语:Martin Makary)呼吁,应该把“医疗疏失致死”列进年度死因统计,才能获得重视改进。

医疗失当和医疗纠纷(Medical dispute)不完全相同,后者是因为医病关系中产生了问题或疑虑,可能是医疗失当造成,但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造成。

根据医院管理局严重医疗事故呈报机制,严重医疗事故的定义为“涉及死亡或严重身体或心理创伤的突发事故或由该等事故所引发的风险”。医院管理局严重医疗事故呈报政策的纲领指出,“医院须迅速就严重医疗事故作出呈报、调查和应变,并致力防止同类事故在日后发生”。

根据澳门卫生局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专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背相关的规章与医疗指引、规范,过失造成病人的伤害。而“医疗专业失当”则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医疗专业人员的行为,明显地违背其专业伦理标准,但不一定造成病人的损害。

梁亦华(2008)认为,随着医疗服务外判,不少员工的聘用改为合约化。合约员工的地位较低,遇事倾向服从标准,而非以往利他性的医疗道德或专业自主的标准,以便为自己的行为寻找合法性,避免承担责任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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