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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例外论
2020-04-30 15:09:28

美国例外论(英语:American Exceptionalism),又译美国卓异主义、美国例外主义、美式例外主义,一种理论与意识形态,认为美利坚合众国是个独特的国家,与其他国家完全不同。为亚历西斯·托克维里于1831年所创作之词句。有观点认为,美国例外论实质上已经成为美国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推行全球霸权主义和利己主义,干涉其他国家内政的借口和思想根源。

美国例外论的概念为,美利坚合众国与美国人在世界上地位独特,是世界上第一个、也是独一无二,以自由、个人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由放任资本主义等思想为建国基础的国家;人民特别富裕幸福,国家特别稳定强盛,并在世界上领导与保卫自由潮流,因此独特优越,具有其他国家无可比拟之处;因其为人类提供机会与希望,由注重于人身与经济自由的宪政理想所治理,衍生出独一无二的公私利益平衡。美利坚合众国有多项特征在政治学上独一无二,如反专制反独裁的传统、个人主义、各社会主义政党不成气候、美洲大陆与世界其他地区在地理上的区隔、受到宗教——尤其是基督教——大力影响。这些特征和开发程度相近的西欧与斯堪的那维亚半岛(北欧)国家、共产国家或影响拉丁美洲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完全不同。

“美国例外主义”一词通常意指在大众文化中,用以善意解释美国成功理由与方法的神话。此概念在本质上主张,对“自由战胜暴政”的“审慎选择”乃理所当然,亦为美国社会‘成功’发展之核心理由。此一观点承受若干异议,怀疑其不过是地域性社会民俗发展趋势又一例证。依此观点,美国例外主义为众多民族优越运动之一。

以下列示此概念之起源,及其随着美国之变迁而产生用法上之演变。

美国在殖民地时期最早的意识形态为在新英格兰垦殖的清教徒之新教教义。许多清教徒,连同阿民念派教徒,在严格的宿命论与松散的天意(Divine Providence)论中,保持中间立场。他们相信上帝与其有约,并拣选他们领导地球上其余国家。清教徒领袖之一,约翰·温梭普(John Winthrop),将此理念表述于其岭上之都(City upon a Hill)的修辞隐喻中─即新英格兰的清教徒社会须成为世上其他国家之模范社区。这篇修辞隐喻广为例外主义支持者所引述。

虽然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式世界观其后戏剧性地改变,而与之歧异的基督教式传统在殖民地中部与南部又极具权威,清教徒式深沉的道学价值融入国家性格远逾一世纪之久;虽有争议,但其价值观可说绵延至今。虽然美国例外主义于今在性质上主要植基于世俗,部分仍是源自美国清教徒之根本。宗教右派,如福音教派与承袭近似清教徒生活准则的基本教义派等,今为例外主义之主要支持者。

美国独立革命为另一则广受引述为美国例外主义发展史里程碑的事件。革命中的知识分子们(著常识一书的汤玛斯·潘恩可为代表)首次表述美国并非欧洲之延伸,而是一个新天地,是一个潜力无限、机会无穷的国家,却受发展瞠乎其后的不列颠母国所伤害。如此情怀引领鼓吹革命的高知识分子们怀想美国例外主义,紧密连系共和主义─即主权在民,不在世袭的统治阶级。

亚历西斯·托克维里到访时,美国正处于空前增长。19世纪时的美利坚合众国,因其无限移民政策、地大物博以及土地奖励(land incentivization)方案,看似世无其匹。虽说这些多为久远的过去,美国境内的公意通常仍将其与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相结合;许多人抱持观念,本国今日之举世无伦,来自过去之作为。其他国家,包含澳大利亚与加拿大在内,直至不具经济利益时方才实行无限移民政策,及奖励土地探勘。

或有人将此措词与民主党于杰克逊民主时期所用之昭昭天命一词相互连系。该词语声称占有北美洲全境为神赐之权利。

又或有人将此措词与唯物主义以及消费主义相互连系。对抱持如此观点者而言,广博程度史无前例的自然资源,以及努力善用如此资源之热情,为美国例外主义之根源。

许多人视美国自1789年开国以来,依美国宪法于各地构建政府之事实为优异非凡。然而,这项事实亦可视之为例外主义‘自身存在之解释’()。美国文教神话因缺乏与其他政府形式互动之经历,无可避免地与本国政府相互联系。

美国例外主义于冷战期间经大众媒体广为报导,成为美式生活方式所代表的自由与共产主义暴政之争。曾用以区分美国与19世纪欧洲列强之属性,其残留之情怀,乃转用于区分(由美国领导的)资本主义民主政体与共产国家。

信服美国例外主义者论断,在许多方面,美利坚合众国不仅与其所从出之欧洲世界大有不同,亦与全球其他国家相异;而美国例外主义一词并非暗指美国之优越性,这点对其十分重要。例如说,美国最具特色的表征包含了奴隶制度之遗留,以及南方的种族隔离。V.O. Key在其《南方的政府与民族政策》(,1951)中论说,美国整个南方的政策即使在美式体制中亦属‘卓然有异’。其论述仅在于标明奴隶制度之遗留,而非赞许。

美国例外主义支持者们论断,美利坚合众国之独特性在于其为一系列共和主义之理念所形塑而成,非由共有传承之种族,或精英统治者们奠基。亚伯拉罕·林肯总统于其盖茨堡演说中表述,美国‘于自由中孕育,并致力于凡人生而平等之念。’依此观点,身为美国人无可避免须爱护并捍卫自由平等。如此这般,美国于境外广为推行这些理念,尤其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与冷战期间。批评家论断,美国于这些冲突时期的各项政策多受经济上与军事上之自私自利所鼓动;大多数观察家则承认,理想主义性格与自私自利同时存在,而程度互有不同。实际上,美国虽可说是第一个,却非唯一一个,由诸般崇高理想所形塑之共和政体,巴西与法兰西共和国可为例证。

始自联邦主义体系,以及分权与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为美利坚合众国国体特征。分权制衡旨在防止任何个人、团体、地区、或政府部门变得太有权势。若干美国例外主义者论断,此种不信任集权的体系,连同其附属系统,在于防止美国承受多数暴力,使美国公民得以生活在一个律法反映公民价值之地;其结果使全国各地的法律处处不同。与全国性的价值观相较,若干州的州法可能较为激进,而另外若干州又可能更为保守。例如,在美国最高法院于2003年对鸡奸除罪化,影响遍及全国之前,持自由主义的佛蒙特州便领先全国,将公民结合(即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批评者则一向认为,此种体系不过是将国家凌驾于各州的权力转为以州府的权力凌驾于下辖的区域性实体。为求平衡,美国的政治体制(带有疑义地)容许区域性统治,而制止单一体制国家(unitary state)所行的中央统治。

美利坚合众国的绰号为‘机会之地’(Land of Opportunity),其社会层级不像他国严密死板,亦无贵族体制。美国人倾向于相信,强力的工作伦理与坚毅的个人性格才是成功关键,而非出身高贵,或交对了朋友。

一般共通看法为,美利坚合众国之独一无二在于其肇建伊始即确保国民之公民权─如言论自由、投票权、无罪推定等,以及对这些公民权之尊重,为美国政治文化中独有的坚实要素。批评家则论断,这些公民权来自英格兰,后扩及联合王国全境,终于广至全大英帝国,而与美利坚合众国之所有并无不同;美国不过将这些权利以突出自身优越性的一纸文书合并。实际上,虽有争议,美国在实行这些公民权与政治权利上落后于其他西方民主国家;而美国宪法,即使到了今天,亦未包含投票权。参见选举权。

美国例外主义之支持者们多主张,开拓者们(追随斐德列克·透纳(Frederick Jackson Turner)之开拓论点(Frontier Thesis))创出了‘美国精神’或‘美国认同’,国家民族的活力由粗砺的环境条件中诞生。其他边界绵长的国家,如俄国、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并不容许个别的拓荒先驱者定区于边境,亦未经历相同的心理冲击与文化冲突。

美国独立战争为例外主义者们之意识型态领域。独立革命中的知识分子们,如汤玛斯·潘恩,争议性地将美国形塑为与其欧洲祖先根本不同的国家,创建出世人所知的君主立宪跟民主共和这两个型态的现代自由民主体制。其他国家之革命则无此特性─英国的革命(英国内战)发生于美国独立革命之前一个世纪,其结果产生了君主立宪。法国大革命则争议性地带来现代自由民主体制其中之一的(民主共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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