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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学
2020-06-01 01:47:05

基督教神学(英语:Christian theology),对于基督教信仰及实践的教义研究,是神学的一种。它的基础是旧约、新约,以及基督教传统。基督教神学家通过对于圣经的注释,理性分析与思辨,以推进基督教信仰,为基督教信仰提供辩论与批评。

基督教神学可以理解为以科学与哲学的方式阐明基督教信仰之根源(圣经神学与历史神学),以系统的方式分析和阐述信仰(系统神学,尤其是基础神学和教义学),以及信仰之实践(实践神学)。

神学一般来说总是与某个特定宗教或教派有关。就此而言,不但其所阐述的内容,而且还有其思维方式和应用方法,都受到那一特定宗教或教派所决定。在以科学的方式和态度进行的基督教神学研究中,这种受规定的事实本身尤其变得成问题,需要得到反思。

关注信仰是基督教神学和犹太教神学尤其独特的地方,因为对信仰进行理论反思乃深刻地植根在这些宗教传统之中。从基督教和犹太教的观点来看,这种反思并不仅仅以自身为目的,而是对于教会的宗教实践来说必要的。

许多在神学研究中常用的分析体系和方法,也适用于其他领域,例如语言学、哲学和历史科学。这使得新教、公教、正教、犹太教、无神论和其他信仰的不同研究者彼此展开学术对话成为可能,这种论述在例如宗教史研究或者《圣经》研究(释经学)中都是常见的。然而,每种神学对其特点、研究对象(内容对象)、方法进路(形式对象)都会作出不同的规定。

神学研究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分部:

公教神学可以理解为关于基督教信仰及其对象的建构性反思和科学性阐述。对于信仰形式的提问而言占有核心地位的有:《圣经》(作为信仰基础的启示之书),公教传统的信理(尤其是教会信理部各项议决和陈述)。公教神学之下个别的学科分部此外还有更为广阔的任务范围。教义学强调公教信仰与其他异端信理的区别,而教义学和伦理学等等学科分部则总是处于与其他所有世界观和学说的对话之中。正如其他学科一样,神学亦有其独特的方法、对象和人物。在教会信仰群体之内,公教神学为着公教信仰的现在和未来作出贡献。

新教神学与公教神学的根本性差异在于:新教神学并不承认一个能对信仰真理作出教义学规定的最高教会信理部。由此,在新教神学中,教义乃指称神学和教会的辩论过程中的结果,这些结果不断变化更新著。这种辩论过程可以理解为对《圣经》经文不断进行的解释过程;而《圣经》则是信仰的根源以及神学反思的规范。在这种辩论过程中,学术性的神学研究虽然扮演着一定的重要角色,但并非形成教义的唯一要素。能够成为新教教会教导的东西,乃是由所推选出来的教会领导组织(例如教会议会)通过神学反思和祈祷来决定的。

与此相应的是,新教神学中对神学概念也有各种进一步的界定:

所有这些理解模式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首先都从教义学反思出发对神学加以规定。不过,其他神学学科并不会由此遭到排除。其他神学学科,尤其是释经学学科,可以理解为服务于教义学的学科,或者理解为神学之外其他独特的替代性方案。释经家经常把自身理解为宗教改革意义下真正符合《圣经》的神学家,因为神学需要以解释《圣经》文本为唯一定向。因此,以上所描绘的教义学模式也就提出了一种要求,亦即神学要成为对于《圣经》文本的真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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