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新北市政府
2020-04-03 00:04:05

坐标:25°00′44″N 121°27′56″E / 25.0122349°N 121.4655410°E / 25.0122349; 121.4655410

新北市政府(简称:新北市府)是中华民国新北市的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直辖市自治的行政机关,并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新北市的自治监督机关为行政院。按《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设有22局、4处、1委员会等27个一级机关(新北市政府所设处与委员会皆为附属机关、而非内部单位)以及28个区公所(新北市有29区,惟乌来区为山地原住民区,不含属性为地方自治行政机关的乌来区公所)。

作为地方自治团体之行政机关,新北市政府的历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大日本帝国台湾总督府施行台湾州制时所成立的“台北州厅”。2010年12月25日,直辖市新北市成立,并更名为“新北市政府”。

原本台北县有其县徽,尤清上台开始引进企业识别概念,县徽之外另立代表县府视觉标志,台北县议会亦跟进;由于县府全采视觉标志而未现县徽,不光民众,连媒体也把两者搞混,实际上在中华民国内政部注册就仅县徽图样一种。尤清、苏贞昌执政时期,各自设计一套视觉识别系统;至2006年时任县长周锡玮表示尽量不耗费庞大经费更换,别为个人又搞图腾,若有需要将公开征选,于是恢复使用县徽。同年,台北县政府文化局以县徽增加色彩演绎作成视觉标识,虽在2008年被基于原有再设计的标志替代府徽功能,但仍并存为视觉识别系统之主体标志。台北县升格新北市,沿用旧有的不变。

新北市市徽,亦为原台北县县徽

时任县长周锡玮启用的府徽,后新北市政府沿用

台北县县旗(2006年-2010年),上有时任县长周锡玮启用文化局制作的视觉标志

时任县长苏贞昌启用的视觉识别标志

高层贪污定罪:原任新北市副市长许志坚(市长朱立伦任内)收受建商馈赠之现金、名表及金条逾600万元,对价为加速通过新北市府都更审查,根据报导,许某辩称与建商“互赠负担得起的礼物”,但被高等法院依收贿罪判刑10年;许某另安排儿子与胞兄当建商人头领干薪,被依伪造文书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最高法院驳回许副市长上诉,全案贪污重罪定谳,成为新北市府高层重大弊案之一。

新北市政府的组织基准法为《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依据《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新北市政府置以下职称:

新北市政府的市政会议定于每周二上午于市府大楼18楼市政会议厅召开。

按《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设有23局、4处、1委员会等28个所属一级机关(新北市政府所设处与委员会,皆为行政机关、而非市政府内部单位)。所属一级机关首长,除主计、人事、警察及政风首长依专属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余职务均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由市长任免之。

目前,新北市政府的“所属二级机关”皆为所属一级机关的下设机关,新北市政府并无直属的所属二级机关。

新北市政府设有28个区公所。新北市总共有29个市辖区。

台北县政府时代,旧台北县政府大楼位于板桥市府中路板桥旧站前,现在转变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楼。后因台北县政府机关逐渐扩编不敷使用,因而在板桥市(今板桥区)新板特区内择地新建办公大楼,于2002年完工,兴建经费新台币100亿元,大楼楼高140.5米,共三十四楼,楼板面积有15万9千多平方米,顶楼设有直升机停机坪。2009年台北县升格为准直辖市时,因办公厅舍不足,台北县政府拟再盖第二栋新大楼作为第二个行政大楼。2010年12月25日台北县改制为直辖市后,继由新北市政府使用。台北县政府大楼更改名称为新北市政府大楼,目前新北市政府已经挤进办公人数1000多人以上,2013年可能再增500人,在员额持续增加下,让原本办公空间严重不足的市府大楼亮起红灯。

处本部: 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1段181号2楼

树林办公室: 新北市树林区中正路248巷7号1楼

芦洲办公室: 新北市芦洲区中山二路163号

基隆办公室:基隆市七堵区实践路296号

中和办公室:新北市中和区中山路3段116号

2015年,根据新北市环保局统计,新北生煤使用许可证目前共发出二十八张,大型业者包括南亚树林厂的汽电共生设备、林口火力发电厂,其余多数为印染整理业者,每年空气污染物总排放许可量为三○七万七六○○公吨;燃煤排放的硫氧化物与氮氧化物为主要空气污染源,每年排放量分别为三九一三公吨、四一四一公吨。

2014年初,中国时报报导,台电于核一厂兴建干式贮存场,预计同年11月将冷却池燃料棒全部移过去储放。水保设施2013年7月1日已完工。然而新北市政府检查后,认为部分现况与当时核定的水保计划有出入,要求台电再提变更设计,2014年2月13日再次勘查,还是不同意核给干式贮存水保计划证书。核一可能被迫停止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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