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反垄断
2020-04-07 02:34:52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国务院制发。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反垄断工作。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2008年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8〕104号)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成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2008年,国务院批准印发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工作规则》,其中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通过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会议和专题会议履行职责,不替代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要依法履行反垄断执法的职责。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确定的组成人员是:

2010年调整委员: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3〕77号)调整后的组成人员是:

……

2018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8〕51号)调整后的组成人员是: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内设机构。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商务部承担”。2008年,商务部新“三定”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根据商务部公布的《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商务部成立反垄断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由商务部反垄断局承担。2011年,国务院的编制部门正式批复要求在商务部设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这一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由商务部反垄断局升格而来,两者合一设置为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6月,商务部反垄断局加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11年9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设在商务部反垄断局。原来商务部反垄断局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正式设立办公室后,该工作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反垄断执法部门起草市场总体竞争状况评估报告、有关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指南;通报交流有关部门反垄断工作情况,跟踪了解国外反垄断工作动向,建立各行业市场集中状况的数据库,承担协调反垄断执法的日常工作,负责委员会的会议组织和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联系专家咨询组具体事务,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08年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反垄断执法工作的机构是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分别负责价格垄断、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商务部是反垄断执法的协调部门,2004年商务部在条法司内设立反垄断调查办公室,负责有关反垄断的立法及调查等工作,2008年升格为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商务部。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成立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另外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承担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2008年8月1日起,企业、个人、行业组织可向上述三部门投诉涉嫌垄断的行为。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2011年7月1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更名及调整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124号),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更名为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承担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设置下列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设置下列机构: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历任主任、副主任是:

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在北京召开首届专家咨询组成立会议,商务部副部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秘书长高虎城出席会议,并为专家咨询组成员颁发聘书。专家咨询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委托和委员单位需求,为竞争政策反垄断指南和规章,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报告,反垄断重大议题和重大事项,国内外反垄断重点热点问题等提供咨询意见。”

2014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昕竹因违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工作纪律而被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解聘。这是该专家咨询组2011年成立后首次解聘专家。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历任组长、副组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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