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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21:38:45

识(梵语:विज्ञान,Vijñāna,巴利语:विञ्ञाण,Viññāṇa),佛教术语,指人的意识、心智、生命力、理智、分别能力,为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之一。在早期佛经,经常与心(Citta)、意(Manas)混用,意义接近,但因为用法不同,实际的内涵又有所不同。其主要是用来作为指区别对象的认知能力。

在梵文,识(विज्ञान,vijñāna)来自于动词字根ज्ञा(√jñā,意为知道、知识等),加上词头vi-(朝向、区别、分别),以及词尾ana,形成这个单字。字面意思为区别、理解、聪明的动作,通常指辨别、理解后出现的认知作用。

其与智(ज्ञान,jñāna)、了别(vijñapti)、表示、令知(梵语:vijñāpayati,巴利语:viññāpeti)等,来自相同字根。

《杂阿含经》中,识与心、意经常一同出现,被当成同义词。识的主要功能,在《杂阿含经》中,以“别知”作为识的外显功能,在《增一阿含经》中为“识别是非、亦识诸味”。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中,以“了”作为识的功能,最早见于《发智论》,自《品类论》等始,定义诸识依诸根了别诸境界。

识是十二缘起之一,无明缘行、行缘识,缘识生名色,识与名色共俱。识是五蕴中识蕴所摄,即为六六法中的六识身,为十二处中的意处,十八界中的七心界或六识界。识是无我、无常、苦的。识是六界聚中识界,识“能招未来有、令相续生”故列为四食之一。

说一切有部解读《大因缘经》的“识入母胎”论述,认为识在入胎时起“续生”作用。

迦多衍尼子引用了收录在《法句经》中的“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和“第六意为增上王”偈颂,僧伽提婆译《八犍度论》中此“王”为“有漏心意识”,在玄奘译《发智论》中此“王”为“有取识”。《杂阿含经》中的“城主”所喻“识取蕴”,在玄奘译《发智论》中也是“有取识”。《杂阿含经》记载的“后有因”和“五种种子”所喻“取蕴俱识”,在《俱舍论》中称为有取识,《瑜伽师地论》记有以“止观双行”断灭“有取识”。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者,合称六识。若单立意识,如称为“意地”,则余者称五识。

六识是佛教各部派共同承认的学说,大乘佛教基本上也接受这个学说。其他学说大体上都是基于六识说进一步发展而成。

瑜伽行唯识学派一部分论师立八识学说,在六识之上,加上末那识与阿赖耶识,合称八识。汉传佛教中,法相宗承袭了这个学说。

汉传佛教中,地论宗相州南道派,依《十地经论》和《楞伽经》,立六识、阿陀那识和阿赖耶识,为八识。

瑜伽行唯识学派另一部分论师立九识学说,在六识之上,加上阿陀那识、阿赖耶识与阿摩罗识,合称九识。汉传佛教中,摄论宗和地论宗相州北道派持九识学说。

汉传佛教文献记载,有人在九识(六识、末那识、阿赖耶识、阿摩罗识)之外,加入一切一心识,称为十识。

无著《摄大乘论》中提出十一识:

十一识配比十八界,对身者、受者识的含义及其与意界的关系,世亲和无性论师各有解释。对十一识的专门解释可参见题为真谛所译从《无相论》中节译出的《显识论》等。

佛教各部派共同都有六识的学说。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者,各自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为所依,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产生见、闻、嗅、味、触、知之了别作用,称为十二处、十八界或六六法。六识之间的关连,长期存在争议。许多佛教部派认为,六识是不同的个体。

但是一意识论者认为,六识只是假名,唯有一意识,对外分别扮演五识功能。瑜伽师认为,五识皆不能自类相续必从意识无间而生。瑜伽行派有人持类似见解。《成实论》中,一心论者曾提出“五门一猴”的譬喻,汉传文献中还记载有主张“一猴六窗俱现”或“一猴游逸六窗”,显示了一意识论者的立场。

其主要争议点,在于五识是否有离意识之外的独立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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