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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巡回
2020-04-11 13:00:00

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英语: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Ninth Circuit,案例引用为9th Cir.)是美国的13个联邦上诉法院之一,其管辖范围包括加利福尼亚州、华盛顿州、亚利桑纳州、爱达荷州、夏威夷州、内华达州、蒙大拿州、俄勒冈州和阿拉斯加州,对这些州的以下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拥有上诉管辖权:

同时,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还对以下两个联邦属地法院拥有上诉管辖权: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一共有29位在职法官,16名资深法官,在全部13个联邦上诉法院中规模最大的一个。法院通常开庭聆讯的地点包括华盛顿州西雅图的威廉·兼三·中村法院,俄勒冈州波特兰的先锋法院,旧金山的詹姆斯·R·布朗宁联邦上诉法院大楼和帕萨迪纳的理查德·H·钱珀斯联邦上诉法院。不过偶尔也会在管辖范围内的其它地点聆讯案件。虽然法官经常外出巡回审案,不过法院一般都会安排在西雅图或波特兰审理北部巡回区的上诉案件,在帕萨迪纳审理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巡回区的上诉案件,在旧金山审理内华达、亚利桑纳、夏威夷和加利福尼亚北部巡回区的上诉案件。由于案件双方的律师在案件开庭审理前必须亲自到场,因此法院这样的安排也有助于节省所有人路途上所需花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由于美国西部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管辖范围的不断扩大,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早已是规模最大的联邦法院,管辖范围仅次于联邦最高法院,但法官数量却超过其两倍(包括首席大法官,联邦最高法院一共也只有9位大法官。1891年3月3日联邦国会建立了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其管辖范围为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蒙大拿州、内华达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从此以后,一旦有偏西部的新州和领地加入联邦,基本上就划入了第九巡回法院的上诉管辖范围。如1900年增加的夏威夷领地,1912年增加的亚利桑纳州,1948年增加的阿拉斯加州,1951年增加的关岛以及1977年增加的北马里亚纳群岛。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甚至还对远在中国的一个法院拥有上诉管辖权,即1906至1943年的上海美国法院(上海美国法院仅对当时在中国的少量美国人进行域外管辖,因此中国当时约4.3亿的人口数不会统计在下表中)。

不过联邦国会从未在菲律宾建立过联邦地区法院,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也从未对该国涉及美国公民的案件有过上诉管辖权。实际上所有在菲律宾最高法院提出的上诉将直接由联邦最高法院审理。1979年,经国会通过的1978年破产改革法案授权,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成为首个设立有破产上诉委员会的联邦法院。

截止2013年4月1日,法院所有在职法官如下:

以上列表中有两位资深法官已经宣布退休因而其席位出现空缺,第一个是史蒂芬·S·特罗特(英语:Stephen S. Trott)自2004年12月31日退休起空缺,第二个是雷蒙德·C·费舍尔(英语:Raymond C. Fisher)自2013年4月1日退休起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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