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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台南警察署(台南市警察局)
2020-04-05 21:01:28

坐标:22°59′28″N 120°12′19″E / 22.991183°N 120.205150°E / 22.991183; 120.205150

原台南警察署位于台南市中西区,是直辖市定古迹。日治时期为台南警察署厅舍,二战后至台南县市合并升格直辖市之前为台南市警察局。

2011年,纳入台南市美术馆,成为“台南市美术馆1馆”,2018年10月21日开始试营运。另外,此位址在清治时期原为台湾府城七寺八庙之中的龙王庙,而重道崇文坊原本也建在这一带。

日治时期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日本治台制度从军政改为民政,地方制度改为三县一厅。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台湾总督府民政部改制“警保课”为“警察本署”,并改地方官制为二十厅,厅下设警务课及支厅。大正八年(1919年),警察本署改称“警务局”,隔年地方官制改为五州二厅,此时台南州设有“警务课”,州辖台南市则设有“警察署”归警务课管辖。

台南警察署座落于台南市幸町,由台南州土木课营缮系设计、监工,昭和六年(1931年)12月22日落成,在此之前台南警察署与台南市役所同在台南州厅内办公。

二次大战后,台南警察署改为台南市警察局,民国八十七年(1998年)6月26日由台南市政府指定为古迹。民国九十九年(2010年)台南市县合并升格为直辖市,台南市政府决定将台南市警察局设于新营区原县警局址,原市警局建物腾空,翌年6月17日,宣布将原市警局与公11停车场作为台南市美术馆基地,本建筑规划为近现代馆。

在造型上,原台南警察署可算是装饰风艺术(ArtDeco)式样。建筑的中央主体最高,有一突出江楼平屋顶之山墙,山墙上有檐口线收边,但线下则有层层退缩之阶状饰,中央为勋章饰其下尚有一条由小圆交叠而成之饰带及一块由7个八角形“龟甲”纹饰组成之横额。其他部分亦还有线角处理,但大多为垂直线或水平线之现代式纹样组合。 开口部1楼均为方窗,2楼以圆拱窗为主。

建筑整体外观呈对称的形式,一楼设有门廊及三个门洞,由简化形式柱头的柱子支撑,门廊之上则为阳台,于女儿墙处绕有连续小拱圈,楼楣梁之部分亦是连续垂直线之装饰带。穿过门廊便是大厅与主楼梯,可通往两侧办公空间及二楼。窗户部分一楼均为方窗,二楼以圆拱窗为主。

建筑结构为钢骨钢筋混凝土,墙壁则为砖造,外墙建材则与原台南测候所、林百货相同,为“大山形素烧十三沟面砖”──以其有十三道底沟而名。在未施釉的情况下,原为土黄色,但在1970年代,为与警察机关统一识别,被漆上红漆。2015年,为配合美术馆计划开始整修,逐步恢复其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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