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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复一
2020-07-01 01:39:54

《蔡复一画像》金门县蔡厝西堡蔡氏宗亲会藏

蔡复一(1576年12月9日-1625年11月3日),字敬夫,号元履,福建省同安县,明朝政治人物。

生于翔风里十七都蔡厝(今金门县金沙镇光前里蔡厝),幼时和父亲蔡霁移居同安(今厦门市)。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万历二十四年(1596)任郎职,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蔡复一在北京初识锺惺。万历三十九年(1611)从郎职离任,前后凡十五年。出京为湖广参政。万历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夏天,长江决堤,蔡复一在澧州治水,秋冬间,擢升为观察使,分镇湖北,后在辰州筑边墙七十余里以防苗乱。泰昌元年庚申(1620年)九月起用为山西右布政使,易州兵备道,在故里乡居四年。天启元年辛酉(1621年)春天,蔡复一从同安故里起程赴易州,同年九月,从右布政使升迁为左布政使。官至兵部左侍郎、总督贵州、云南、湖南、湖北、广西军务兼贵州巡抚,人称“五省经略”。与蔡献臣齐名,人称“同安二蔡”。天启二年十一月,由山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改官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天启五年三月,蔡复一因兵溃被解除职务。天启五年乙丑(1625年)十月,因染疟痢,病故于平越军(今贵州福泉市)。追赠兵部尚书,谥清宪。民间流传,蔡复一身体残缺,独眼、跛脚又驼背,人称“蔡目一”,他也曾自嘲为“一目观天上”,这种说法并没有根据。

蔡复一能诗能文,谭元春曾说蔡复一“破书万卷而爱人一事之知,下笔千言而叹人一字之美”。著作颇丰,有《遁庵文集》18集,《诗集》10卷,《雪诗编》、《骈语》5卷,《督黔疏草》8卷,《楚愆录》10卷,《毛诗评》1卷,《续骈语》2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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