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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2020-04-06 09:48:22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简称深圳市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的地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深圳市的立法机关。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5年。

1986年7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开始,周鼎任筹备组组长。

1990年8月,各市辖区县基层选举完成,选举产生了247名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0年12月,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五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设法制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务委员会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各专门委员会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于秀峰、王成义、任健、庄创裕、刘晓春、刘渤、孙迎彤、张丽杰、陈洁、林慧、郭小明、黄亚英、黄晓鹏、傅静宏、谢兰军、谭刚

王文若、王苏生、朱秀兰、朱彦、刘波、刘鲁鱼、孙涌、李冰、肖幼美、张春杰、张静、郑学定、饶永、祝俊明、聂国辉、蔺宏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的办公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大楼内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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