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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上将
2020-04-03 22:49:38

特级上将(英语:General, Special-Class),是中华民国已废止军衔,相当于大元帅等级。

历经长期军阀混战后,国民政府虽完成形式上统一,但收编的各路军阀官制混乱,皆未官方铨叙即自行任官,于是进行任官法制化并管制上将员额。最初《上将任官施行条例》把上将分三级,凡中将建殊勋者晋为第三级上将,再建殊勋者晋第二级上将,任全国陆海空最高军事长官者则晋第一级上将;然而在1935年3月以修正为由暂缓公布,又将《上将任官施行条例》改成第一、二级,另拟《特级上将授任条例》并案会呈,原案撤销。

特级上将军衔是中央政治会议在1935年3月27日决议设立,翌日函请国民政府施行,国民政府于3月30日制定《特级上将授任条例》,规定特级上将为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1935年4月1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任命蒋中正为特级上将,为中华民国将领中唯一获此军衔者,因此被美国人昵称Gimo,语源Generalissimo,意为“大元帅”。

依据当时《陆军服制条例》附件,上将领章特级同一、二级都是金面三颗立体三角星;大礼服及大衣从袖章分辨(特级加缀品字形金辫三环,一级平列双环,二级则无),常礼(军常)服则是将特级上将领章以明显外框来区别。因应中华民国政府行宪,国军参考美军服制修改,特级上将肩、领章为五星,然而地位比美国五星上将还高。国军历史文物馆,现有陈列蒋中正的特级上将三星军服和五星披风。

国府时期加外框识别的特级上将三颗立体三角星领章

1940年著常礼服的蒋中正

1943年当选国府主席著大礼服的蒋中正,肩章改为四星

1945年著披风视察空军基地的蒋中正

行宪后特级上将五星肩章

1948年尚以国府主席身份在国民大会闭幕致词的蒋中正,此时肩章已改五星

1966年国庆阅兵著军礼服的蒋中正

汪精卫与日本合作的南京国民政府于1940年成立,以国府代主席兼行政院长名义统率和平建国军,自认国府正朔沿用组织架构及法律,在1940年12月30日公布《陆军服制条例》,与先前国府版本几无差异,也规范特级上将,不过该政权解体时最高阶将官只有二级上将任援道跟庞炳勋等人。汪精卫曾穿着军服校阅部队,领章军衔被认为特级上将,实际上汪不是军人并不适用,穿军服仅具象征意义。

被认为特级上将的汪精卫军服领章

著常礼服的汪精卫

日本大元帅领章(样式对照)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66条规定“国民政府统率陆海空军。”该军衔设立背景是在集体领导下,着眼未来与日本愈演愈烈的冲突,为军队整编考量而授特级上将予蒋中正、实质掌握统帅权。行宪后,《中华民国宪法》第36条规定“总统统率全国陆海空军。”与《特级上将授任条例》第1条“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任特级上将。”出现扞格之处;授阶当时蒋中正担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统合号令党国最高军事机关,接着又担任国民政府主席、中华民国总统至去世尚无问题,惟其身后无人适用获此军衔,且不符文人领军原则,更显见不合时宜。故于1999年,国防部以“现制不合”为由、提交行政院会议废止《特级上将授任条例》,院会在12月16日决议送立法院审议,并于2000年10月13日经立院通过,翌月1日由总统公布,特级上将走入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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