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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教会
2020-04-05 13:59:44

(1689年彻底分开)

苏格兰教会(英语:Church of Scotland;低地苏格兰语:The Scots Kirk,常称 the Kirk ;苏格兰盖尔语:Eaglais na h-Alba)或称苏格兰长老会,是苏格兰的一个长老宗教会,是苏格兰名义上的国教,但并不受国家控制。苏格兰教会是世界归正宗团契的一员。

苏格兰教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基督教,1150年以后的400年间,全苏格兰为罗马天主教教区之一。现代意义上的苏格兰教会是在1560年苏格兰宗教改革之后形成的。

约翰·诺克斯(1514年-1572年11月24日)是苏格兰的宗教改革家,是苏格兰教会的创立者,他曾流亡日内瓦受教于宗教改革宗师约翰·加尔文,因而反对天主教,坚信政治权力乃由神赐,属于人民。宗教改革推翻了天主教的主教制,承袭犹太教的遗传:教会由德高望重的老者担纲,诞生了长老教会(Presbyterian Church)。长老教会其治会由牧师和由信徒选出的长老负责,而行政组织则分四层或三层段就是小会(Kirk Session)、中会(Presbytery)、大会(Synod)和总会(General Assembly)。

约翰·诺克斯领导宗教改革,导致1560年苏格兰宣布废弃天主教信仰,接纳新教。1561年起,约翰·诺克斯曾于爱丁堡住了11年。长老教会主义在苏格兰形成的过程并不顺畅,大约经过130年大量流血和牺牲,甚至导致战争的惨痛经验。

直到1690年,长老教会才成为苏格兰国教。成为国教会之后,国王也要遵从长老教会主义了,但贵族及大业户(大地主,即“领主”)仍拥有牧师的任命权。教会内的思潮,一为温和派(Moderates),一为福音主义派(Evangelicals)。后者是严格的加尔文主义者,对西敏斯德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十分忠诚。两派各有消长。

十八世纪开始的苏格兰启蒙运动渐渐软化了刚硬的加尔文宗教狂热,开启了“以人为本”以及“历史”和“人性”的主题讨论,他们主张人性最基本的要素,包括道德理念都会受到不同时空和地理因素的牵动而不断演化,今日大家公认所谓的自然科学—动物比较学,遗传学、演化学、医学;所谓的社会科学—人类学、人种起源、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都深深地受到这场苏格兰启蒙运动的影响,而苏格兰教会也因此逐渐趋向世俗化。

十九世纪,由于不满苏格兰长老教会此逐渐趋向世俗化,包括公理会、浸信会、卫理公会开始推动宗教觉醒,严守安息日教规,由查麦士(或译:钱伯斯)牧师(Rev.Thomas Chalmers,1780~1847)等教会领袖推动慈善事业,讲究济贫扶弱,1843年,持续的理念之争终于导致苏格兰教会分裂,超过四百位牧师集体辞职,不领政府的钱而加入查麦士的阵营,组成了“苏格兰自由教会”,也迅速扩展到加拿大,而自由教会正是马偕家族所隶属的教会。

截至2013年12月 (2013-12),其正式入会的信徒有398,389人,占苏格兰人口的7.5%。但依照2011年英国人口普查,有32%的苏格兰人自认为是苏格兰教会信徒。

英国君主亦是苏格兰教会的一员,但不同于英国国教会,英王不是教会最高领袖。英王在入会宣言中会表明“保持和维护一个新教的、长老宗的政府”。英王每年都会派遣一名高级专员出席苏格兰教会大会或者自己亲自驾临。英王或其钦差的出席是形式上的,一般并不会参与讨论。

坐标:55°56′59″N 3°11′42″W / 55.94972°N 3.19500°W / 55.94972; -3.1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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