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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执法机构
2020-04-05 14:00:17

法国执法机构或法国警察部队分为国家及地方层次,三间国家层次执法机构、及各法国市镇有权成立所属市警察。 法国内政部成立直属的巴黎警察厅,及由法国国家警察提供首都巴黎的社区警政及消防事务。 法官进入研讯之前,完全监督刑事侦缉案件,并指点司法警员的调查进度。

法国政府成立三间国家级执法机构,授权在全球法国领土执行合法搜查和拘捕:

数个法国城市成立市警察,但只有有限度的治安权力,任何刑事检控程序交由法国国家警察办理。

两所国家级执法机构的存在分别在司法管辖区-市区及乡郊。从1941年起,国家警察执法范围只在一万居民以上地区,国家宪兵负责人口一万居民以下范围的警政;然而,市区范围因人口增长,使近郊住宅区扩大及公共服务范围变更。此外,当警政因人口变更使管辖区转手予唯一竞争对手是非常争议性,因通常,一队宪兵管辖范围较国家警察的范围大。在2003至2005年期间的新措施,将国家警察全管大都会市区的警政。宪兵执行二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及乡郊的警政。其他实行国家宪兵警政的国家亦模枋法式警政管辖区制度,例如加拿大皇家骑警。

加上,国家警察及国家宪兵各有数项受权:

各分区国家警察或各省国家宪兵队若没有司警经验时,所属总区均有司法警察队伍(police judiciaire)接手调查;并各有司法科学实验所向所属部队提供鉴证服务。虽然法国国家警察进行大多数刑事案件,但实行欧陆法系的法国,负责刑事案件调查的法官有全权将某案件转交至国家宪兵队。

两所国家级执法机构均有特警队:国家宪兵干预队包含装甲及空降小队;法国国家警察可动用全国性RAID及9队地区性国家警察干预队。

两所国家级执法机构均有防暴警察队伍:国家警察可动用法国共和国保安部队,国家宪兵可动用机动宪兵队。两队伍拥有全国性人群管理及大型搜救运作。

保持军队宪兵警政的正当化原因,是法国军队永不能组织工会,但民警还可以,使政府管理警政比较容易。另外,法国现时有宪兵配偶关注团体。宪兵居住于所属基地的兵房,但法国国家警察警员须要自付住宿。

法国的社区警政包含各种由省长指挥及监督,国家警察及国家宪兵在所属管辖区进行一般的社区警政工作:指挥交通、为公共示威活动进行交通改道、执行市区条例、动用人群管理警员例如共和国机动部队或机动宪兵队。

使用欧陆法系的法国,司法警政包含当地法官指挥及监督刑事侦缉案件调查进度。 例如:

全部司法警政根据刑罚程序守则(Code de procédure pénale)第12至29条执行。

国家警察及国家宪兵队各有所属司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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