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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棠 (宣德进士)
2020-07-01 00:22:46

李棠,字宗楷,浙江缙云人。明朝官吏、进士出身。

宣德五年(1430年),李棠中进士,授刑部主事,为刑部尚书魏源、金濂所器用。晋升为刑部员外郎,多所平反,进郎中。景泰年间,升为侍郎。随后巡抚广西,提督军务。景泰三年,思明土知府黄钧嗣位,为庶兄黄矰使人杀灭家族,并以盗乱诬告。李棠率右参政曾翚、副使刘仁宅捉捕。黄矰则派人进入京师,上书请明景帝废太子,立己子。明景帝大喜,则立升黄矰为都督同知,免除其罪。李棠得知后郁郁,累疏请求借病归乡,却不领岭表一物,以示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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