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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中央银行
2020-03-31 06:19:04

坐标:26°14′35″N 50°35′13″E / 26.243098°N 50.586944°E / 26.243098; 50.586944

巴林中央银行(英语:Central Bank of Bahrain,简称CBB),系巴林王国之中央银行,设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首都麦纳麦。其属于一个公共法人实体,负责维持巴林王国的货币稳定,而同时作为巴林金融业的唯一监管机构,其职责范围也覆盖了全国的银行业,保险业,投资业务与资本市场活动。

1971年8月14日,巴林从英国独立。到了1973年,巴林埃米尔发布法令,设立巴林货币管理局行使央行与金融监管职能。巴林货币管理局一直持续运作了33年。 直到2006年9月6日,巴林国王颁布了《2006年第64号法令》(Decree No. (64) of 2006),即日起施行《巴林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法》(The Central Bank of Bahrain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Law 2006,简称CBB Law)),并废除原来以《1973年第23号法令》(Decree No.(23) of 1973)颁布实施的《巴林货币管理局法》(BMA Law)。此举确立了巴林中央银行为巴林货币管理局的继任机构,新设立的央行成为巴林王国金融服务业的单一监管机构,与原货币局相比,其加强了自身的独立性,简化了监管程序,并扩大了权力范围。

巴林中央银行依《巴林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之规定,被授以追求实现之目标有:

巴林中央银行依《巴林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之规定,被赋予之职权包括:

巴林中央银行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其依法应由七人组成,其中应包括一名财政部之代表。而全部的七名成员皆由巴林国王任命,每任四年(可连任)。巴林中央银行行长则由国王根据董事之建议任命,每任5年(可连任)。 以下为巴林中央银行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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