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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
2020-04-07 07:15:17

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英语: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简称中华奥会,是中华民国的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负责处理中华民国在奥运、亚运等国际体育赛事的联系工作,并加强与国际奥会及国内外各运动团体联系,维护奥林匹克之名称、标志及会徽。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参加奥运及国际体育赛事时,使用“中华台北”做为参赛代表团的名称。

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前身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其实体组织为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成立于1922年。

1973年时因为奥运席位问题,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于7月17日分立出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专司国际运动或比赛,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则改称中华民国体育协进会,即现今的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专司国内运动或比赛。

中华民国政府签署奥运模式协议时,并未同意观众席场内禁用中华民国国旗,各国亦无明文禁止,但各项国际运动会实务上迫于中国大陆压力仍经常禁止观众携中华民国国旗入奥运会场加油,特别是同场有中国大陆运动员比赛时,依旧经常遭抢夺或驱赶。

中华奥会会歌的歌词与国旗歌歌词不同,词作者为张彼德。

中华台北于1981年3月23日《洛桑协议》时和国际奥会签约同意会名、会旗及会徽。1983年6月1日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提交的“会歌”(anthem)被国际奥会接受。

1973年之前之历任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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