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台湾直辖市风景特定区
2020-04-07 05:54:41

直辖市级及县(市)级风景特定区,系指按中华民国所颁布之《发展观光条例》与附属法规命令《风景特定区管理规则》之规定,完成风景特定区评鉴,被评定为直辖市级及县(市)级,经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公告的风景特定区。

相关:

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