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证据排除法则
2020-04-10 06:10:37

证据排除法则(Exclusionary rule、违法收集证据排除法则)是刑事诉讼法学上,关于证据能力判断的理论。

证据排除法则之核心内容在于,以违法手段取得之证据,不得提出于法庭,纵使该证据为关键证据或真实亦同。证据排除法则源于英美法,后来毒树果实理论的发展,填补了证据排除法则在处理衍生证据上的不足之处。

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2项之规定,“无证据能力、未经合法调查之证据,不得作为判断之依据。”但第158条之4之修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实施刑事诉讼程序之公务员因违背法定程序取得之证据,其有无证据能力之认定,应审酌人权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维护。”则为证据排除法则提供了遁词。

相关:

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