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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伤
2020-03-31 02:47:49

自我伤害(英语:Self-harm),又称自残(self-injury),是指有意且直接地伤害身体组织的行为,当事人一般没有自杀的意图。较近期的文献多会使用以上两者去取代较不中立的“自残”,特别是《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出版以后。

最常见的自残方法是使用尖锐的物体割破当事人自身的皮肤,但自残也包括各式各样的行为,包括自焚、划伤身体部位、把身体撞向硬物、用拳头或其他会造成伤害的物件打向自己、干扰伤口愈合(抠皮症(英语:dermatillomania))、拔毛(拔毛癖),以及摄入有毒物质。物质滥用和进食障碍一般不会视作自残,因为所造成的组织损伤通常都是无意的附加后果。然而,相关定义的界线并不总是明确的:如果当事人故意以一些通常不视作自残的行为伤害自己,那么亦可界定为自残。虽然自杀并不是自残者的意图,但自残与自杀之间存在着一段复杂的关系,因自残行为具有致命的潜在风险。自残者拥有相对较高的自杀风险;40–60%的自杀者亦曾出现过一定程度的自残行为。尽管如此,仍不能归纳性地认定大多数自残者最终都会自杀。

“对自残的渴求”是边缘性人格障碍的其中一种常见症状。患有其他精神病的人亦可能会自残,例子包括重性抑郁障碍、焦虑症、物质滥用、进食障碍、创伤后压力综合征、精神分裂症,以及好几种的人格障碍。

亦有一些人士并无心理疾病,出于博人眼球、自我炒作的目的将自己自残的影片上传到网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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