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起点
智慧财产
2020-04-01 01:32:37

中华民国的智慧财产法院是依据《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所成立的专业法院,于2008年7月1日成立,是相当于高等法院(二审)层级的法院,不过亦有管辖与智财相关的第一审民事事件。

依据《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第3条之规定,智慧财产法院管辖之案件有下列几种:

智慧财产法院的特色在于,其为台湾少数的专业法院之一(一般认为少年及家事法院亦属专业法院),另一方面,其打破过去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双轨并行的法院体制,智慧财产法院可以审理与智慧财产案件有关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事件。且另一方面,该法院中同时存在有民事第一审及第二审的法院。另外,依据官方表示,智慧财产法院自2008年7月1日成立后,因诉讼同轨、见解统一,积极审理、迅速正确的解决有关智慧财产之法律纷争,在各项业务有效运作下,成为台湾于2009年1月16日从美国特别301报告一般观察名单除名的关键原因之一。

“板桥公车站”下车,进入台铁板桥车站“一楼车站大厅”,再依说明4所示进入本院。

板南线板桥站下车(出站往3A出口),请搭乘手扶梯或电梯至“一楼车站大厅”,再依说明4所示进入本院。

请将车辆停放于板桥车站地下二、三楼停车场,搭乘电梯至“一楼车站大厅”,再依说明所示进入本院。

至1楼车站大厅后,请往车站“北2出口”方向前进(面站前路,请参考下列平面图),距北二出口门口约5米处请停下查看,左右两侧分别为“北2A入口”、“北1A入口”(门首蓝底白字标示北一A、北二A字样)。

本院联合服务中心、第一法庭请由“北1A入口”进入后直行至警卫台前右转搭乘电梯上三楼;第二至五法庭请由“北2A入口”进入后直行至警卫台前左转搭乘电梯上三楼(第一至三准备庭请上四楼)。

第二至五法庭前往联合服务中心、第一法庭,请依院内往东侧大楼指标经中央通道前往(第一至三准备庭请先搭乘电梯至三楼再依指标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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