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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连名制
2020-04-07 06:14:35

亲子连名制是许多民族文化传统中将父母名与子女名相连的取名方式。罗常培最早在藏缅族中发现了父子连名制的现象。后来又有学者发现母子连名、舅甥连名等类似现象,且并不局限于藏缅族。

父子连名制是藏缅族等民族中的一种取名习俗,彝族、哈尼族、景颇族、基诺族、独龙族、怒族、佤族、苗族、瑶族等许多民族都有过此传统。,台湾原住民如泰雅族、赛德克族、赛夏族亦见此种命名方式。

父子连名制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在布朗族、独龙族、台湾原住民如泰雅族、赛德克族、赛夏族等民族中有子女名字与母亲名字相连的取名习俗,如布朗族的女性世系可如下取名:

其中“玉”表示女性,是性别区分。如第三代为男性,可取名为:

其中“艾”表示男性,亦为性别区分。第四代则以艾拉甩之妻的名字相连。

除父子连名制、母子连名制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类似的取名方式。如怒族中还残留有舅甥连名的习俗。高山族中则有从祖名的隔代相连的现象。

先秦时期的命氏制度中,“以王父字为氏”和“以父字为氏”,被许多学者认为与父子连名制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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