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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邮政总局
2020-04-01 02:28:52

交通部邮政总局是过往中华民国邮政事业的专责机构,隶属于中华民国交通部。1912年1月1日以“中华民国邮政总局”成立,1927年11月1日北伐统一后再整编为交通部邮政总局,前身为清代的大清邮政总局。由于第二次国共内战到中国大陆沦陷后,一部分邮政总局人员在1949年随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2002年7月《邮政法》修法,2003年将邮政总局公司化,改制为中华邮政公司。

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成立后,接收原先中华民国交通部邮政总局留在中国大陆的组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邮电部。1954年再度改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大清邮政总局同时更名为“中华民国邮政总局”,邮政总局的建制不变,但改隶新成立之交通部管辖;但邮政系统事务实际继续由外国人主持,未受北洋政府实际管理和运营。1919年,邮政储金业务在上海开办。1920年3月15日,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成立,设址于上海福州路5号,由刘书蕃任“总办”(后改称“局长”)。

1927年11月1日,在国民政府主导下,交通部邮政总局于南京成立,内部先后设有“八处二室一委会”,下辖各区邮政管理局、办事处等,以管理全国邮政事务为主要职责。1935年,国民政府制定公布《邮政法》,邮储总局改制为“邮政储金汇业局”,隶属于交通部邮政总局,并同时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

1937年中国抗日战争爆发,国民政府命令沦陷区中华邮政机构不得内撤,虽然日伪当局在沦陷区成立邮政机构,但各地邮政局仍同中华邮政联络并由中华邮政供应邮票;重庆国民政府在国际通邮枢纽上海设邮政总局上海办事处,代表重庆指导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邮政运作。1938年,日本占领当局和傀儡政府逐渐开始控制邮政,但一些地区邮政机构维持与重庆的联络达5-6年之久,例如上海邮政局直到1943年才被日伪控制。虽受日伪干预控制,沦陷区邮政机构仍通过密函渠道继续与重庆在重大事务方面保持联络。1945年战争结束,中华邮政恢复管理各沦陷区邮政。

1914年,邮政总局实施“邮区”制度,将全国划分为21个邮区,各邮区设置“邮政管理局”作为最高主管机关,邮区之下再设各级邮局。

1945年抗战胜利后,邮政总局将全国重划为27个邮区: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播迁台湾后,全国仅余福建和台湾2个邮区,迁台后的福建邮区存在时间很短大约在1955年前后撤销(与台湾邮区合并)。由于台湾的邮政业务日渐庞大,邮政总局于1980年9月1日将台湾邮区分割为台湾北区、台湾中区、台湾南区等3个邮区,各设置一个邮政管理局,直至邮政总局公司化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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