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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士长
2020-04-03 22:51:01

军士长(英语:Sergeant Major),又称士官长,是军衔之一。在一般国家的军队体制里,军人分为军官、士官及士兵三大系统,各有其任务执掌,士官又可区分为军士长及士官。

在中华民国的相关军衔制度中,过去施行准尉时期曾使用“军士长”之称,现称“士官长”。士官长分为三阶,由低至高为:三等士官长、二等士官长、一等士官长。其中士官长依等级不同,简称为“一等长”、“二等长”及“三等长”;2001年行政院曾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修正草案,拟增设“特等士官长”一阶,系授予取得博士学位之军士长,但并未修法实施。

今日中华民国国军一般多由士官长担任副排长、高阶武器装备操作、维修人员或其他幕僚业务。

“士官督导长”自连级单位开始设置,是每个编制单位内士官的最高职务,协助主官综理单位所属士官及士兵,简称“士督长”或“督导长”,并冠以该单位的编制层级;连级单位若人力不足,可由资深上士派代士官督导长职务。其中司令部层级曾称为“总士官长”,2013年该职称亦修定为“士官督导长”。

2017年国防部正式编设“总士官长”职务,是全军职务最高的士官,负责总理、协调三军士官及士兵事务,直接听命于参谋总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最新的士官制度始于2009年。其中,高级士官包括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士官包括四级军士长、上士;初级士官包括中士、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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