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
2020-03-30 23:00:56
警视为日本警察官之阶级之一,位于警视正之下、警部之上,相当于自卫队的二佐(中校)至三佐(少校)。其职务包括警视厅与道府县警察本部之课长、小规模警察本部之部长与部分参事官、中小规模之警察署正副署长、大规模警察署的刑事官和地域、交通官、课长。警视为《刑事诉讼法》之司法警察员,如果是国家特考组的警部,要先在警察厅完成3年半的实习后,即可升任警视。
都道府县警察之警察官中,这个阶级及以下为地方公务员,警视正以上之地方警务官则为国家公务员(警察法第56条)。
警察厅长官
警视总监
警视监
警视长
警视正
警视
警部
警部补
巡查部长
(巡查长)
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