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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视
2020-03-30 23:00:56

警视为日本警察官之阶级之一,位于警视正之下、警部之上,相当于自卫队的二佐(中校)至三佐(少校)。其职务包括警视厅与道府县警察本部之课长、小规模警察本部之部长与部分参事官、中小规模之警察署正副署长、大规模警察署的刑事官和地域、交通官、课长。警视为《刑事诉讼法》之司法警察员,如果是国家特考组的警部,要先在警察厅完成3年半的实习后,即可升任警视。

都道府县警察之警察官中,这个阶级及以下为地方公务员,警视正以上之地方警务官则为国家公务员(警察法第56条)。

警察厅长官

警视总监

警视监

警视长

警视正

警视

警部

警部补

巡查部长

(巡查长)

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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